十诫与宗教礼仪的关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点:
(1)将神权作为犹太国的社会基础。十诫的第一诫是“崇拜唯一上帝而不可拜别的神”,强调宗教的统一与社会的统一不可分割,而这种统一中,神权是基础。上帝尽管看不见摸不着,可是却能制定法律,施行惩罚。摩西接受“石版”,表明犹太国从开始就坚持严格的神权政体,十诫实际上是他们新国家的宪法。犹太人几度亡国,可宗教则历久不衰,其中十诫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
(2)反对偶像崇拜。十诫规定“不可制造和敬拜偶像”,目的是加强一神观念。不可雕刻偶像使犹太教在艺术上无大的发展,但在礼仪上却独具特色,从而使犹太人过早脱离了“迷信”及“人神同形同性论”的纠缠。实际上,在所罗门时代,犹太圣殿内还有不少雕像,以后,雕像逐渐消失,甚至连浮雕和绘画也很少见到。但是,犹太音乐却发展了,由于歌唱足以排遣痛苦,使苦难的生活得到慰藉,宗教音乐得到相当发展。在犹太教的圣殿中,配有专门的乐队及唱诗班,每到礼拜之日,唱诗班唱颂圣诗,乐队以乐器伴奏。“大卫和以色列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用松木制造的各种乐器,如琴、瑟、鼓、钹、锣,作乐跳舞”。犹太教将音乐形式引入宗教礼式,是借用音乐特有的艺术魅力亲近神,以抒发自己的宗教情感。这种无偶像,重音乐的宗教礼仪,对后世的基督教也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除了反对偶像崇拜,十诫还规定“不可妄称上帝名字”,这是进一步要求犹太人对神的虔敬。不但“不可咒诅圣名”,甚至连圣名都不许提。对耶和华祈祷,有时必须称耶和华时,应以“主(Adonai即Lord)”代之。“在摩西宗教的戒律中,这一条比初看上去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这就是禁止制作上帝肖像的戒律。它意味着强制人们崇拜一个看不见的神。”
(3)关于世俗习俗的具体要求。从五诫到第十诫,是对于世俗生活、习俗及伦理的具体要求。如“须孝敬父母”,确定了父母在家庭的地位。犹太家庭,系以家长或族长为中心,环绕着这个中心,家庭内有妻妾、已婚未婚子女以及奴婢等。作为家长,其权力之大几乎毫无限制。土地、房产、子女,以及子女的婚配,通通由家长支配。因此,这种孝敬观,是建立在维护家长制基础之上的,体现出刚刚跨入私有制时代的社会特征;“不可奸淫”是对性关系行为的禁忌,同时确认婚姻为家庭基础;“不可偷盗”确立了私有财产制度;“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是犹太人以宗教支撑法律的例证。“古时犹太人起誓有一定的宗教仪式;对谁起誓,起誓者当用手搁在对方的生殖器上。但现在(指一神教确立之后),起誓不但以人为对象,而且他的誓有了上帝的鉴临。照诫命,作假见证害人者,他所受的惩罚,应与受害者所受之痛苦相当。犹太人系以宗教法规为法规,祭师就是法官,圣殿就是法庭。祭师的判决就是最后的判决,不遵此判决者可无条件处死。”宗教礼仪与社会礼仪紧密联系在一起是犹太教的一大特点。
(4)须守安息日为圣日。当远古时代的人们开始学会思维的时候,他们首先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是什么?我们从哪里来?《旧约圣经?创世记》从宗教学的角度回答了这个问题。《圣经》把创造世界的伟大劳动解释为独一无二的万能者的灵机一动,这个万能者乃是至高无上的耶和华。耶和华创造了白天与黑夜,天与地、山与水、太阳星辰、动物、植物和人类。创造天地万物是十分辛苦的工作,上帝劳作了6天,对自己所创造的万物感到满意,到第7天,他就休息不干了。
安息日是从巴比伦文化借用而的一种习俗。关于安息日,犹太人称为Sabbath,巴比伦称为Shabattu。在巴比伦,Shabattu又为忌日,即不进酒色。在阿卡德语中,安息日的意思是“7",在希伯来语中为“停止工作、休息”之意。《圣经》对安息日的解释有两种:一是据《出埃及记》第20章解释为“因为6天之功,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他万物,第七天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于安息日,定为圣日。”二是据《申命记》第5章:认为每个人,无论男女主仆,都应当有一个休息的机会,并把安息日与上帝对犹太人的救赎相联系,是“耶和华你的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耶和华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希伯来人从埃及回到迦南后,把安息日作为庆贺、崇敬的日子。逢安息日,人们到圣殿举行献祭,并把安息日作为教规来严格执行。在安息日内,任何人不得经商、旅行,什么活也不许干。随着犹太教的发展与确立,安息日的规定更加严格,甚至规定在战争时停止对敌人的进攻。公元前6世纪圣殿遭破坏,犹太教的礼仪节日多不存在,但安息日作为与上帝订立的日子,复国后仍是犹太教的教规,不守安息日将受到惩罚。
犹太人的安息日具有三层含义,一是自由日,犹太人从埃及奴役下被解救出来,标志着与上帝订立了盟约,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二是休息日,指出休息的原因和动机,以此来效法上帝;三是聚会日,安息日为圣日,人们聚会在圣殿,向上帝祭献。这种礼仪成为犹太民族的凝聚力量,即使在流亡时期,犹太人的团体仍举行聚会,礼仪有读经、圣咏及祈祷。虔诚的犹太家庭除了参加会堂的崇拜仪式外,在家中还要举行一些仪式,以表达对上帝的虔诚信仰。
犹太人守安息日的戒规十分严格,在星期五下午日落前由家庭主妇点燃蜡烛开始,至星期六日落为安息日。这是以色列人家庭愉快的休息日,在此期间,信徒不得从事任何劳动。在《口传律法典》中规定有39种受禁止的活动,由于法典反映的是农业社会,因此列举的多与农业有关,如播种、耕耘、收割、建造、折毁(房屋)、纺、织、缝纫、狩猎、烹煮食物、书写、生火、灭火、搬运、触及钱币等等。如此多的禁忌是为了使信徒在每7日中有一天专用于心灵的成长。因此,信徒在安息日上午应到会堂礼拜,下午到会堂去读经,或在家中教导子女读经、学道。自拉比犹太教时代,开始强调守安息日不应拘泥形式,而应注意精神上的虔诚,例如《塔木德》经中说:“当有人性命危险时,就应当不顾律法禁止,而去营救。……只要能使另一个人保全性命,从而可以多守安息,一个人可以不遵守安息。”由此可见,犹太教关于守安息日的礼仪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由重形式而走向重内涵。
犹太教的安息日对基督教的礼拜日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但两者的差别甚大,安息日被认为是一周的结束,所以犹太教的安息日是星期六;基督教承袭了犹太教关于“守安息”的规定,但大多数教派根据耶稣在星期日复活的传说,将有关礼仪改在星期日(又称主“日”)遵守。今天,源于安息日的7天之中休息1天的制度,早已为世界不同文化圈的人们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