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简称《法华经》,后秦鸠摩罗什译,七卷二十八品,六万九千余字,收录于《大正藏》第9册,经号262。梵文 Sad-dharma,中文意为“妙法”。Pu??árīka 意译为“白莲花”,以莲花(莲华)为喻,比喻佛法之洁白、清净、完美。Sūtra 意为“经”,故此经之全名为《妙法莲华经》。
《妙法莲华经》说一乘圆教,表清净了义,究竟圆满,微妙无上。《法华经》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所说教法,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大小无异,显密圆融,显示人人皆可成佛之一乘了义。在五时教判中,属于法华、涅槃之最后一时。因经中宣讲内容至高无上,明示不分贫富贵贱,人人皆可成佛,比起其他经典尚有阶级上下之分,所以《法华经》也誉为“经中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