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协会(The Buddhist Association of China)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的联合组织。其主要目的为团结各民族佛教徒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政策,培养佛学人才,研究佛教历史和教理,保护和整理佛教文物、维修佛教名山和寺院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协会还注意加强和世界各国佛教徒的友好往来与文化交流。
中国佛教协会是由虚云、喜饶嘉措、葛喇藏、圆瑛、能海、法尊、赵朴初、叶恭绰、周叔迦、陈枢铭等二十位全国佛教界著名人士发起的。1952年11月4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发起人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决定由赵朴初、柳霞?土登塔巴、丹巴日杰、巨赞、周叔迦、李一平、郭朋组成中国佛教协会筹备组,赵朴初担任筹备处主任。
经过半年的筹备,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西北、西南、东北、华东、中南、内蒙以及西藏和云南边境地区,包括汉、藏、蒙、满、苗、维吾尔等七个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师、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会议。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表明了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界空前的大团结。会议由赵朴初居士作《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听取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汪锋副主任作的时事报告;中共中央统战部李维汉部长到会讲了话。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和有关决议: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选举圆瑛法师为会长,喜饶嘉措大师、公德林、晋美吉村、能海、赵朴初、葛喇藏、祜巴、阿旺嘉措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从此,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诞生了。
中国佛教协会的宗旨是:“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佛教徒的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兴办佛教事业;团结全国各民族佛教徒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法音》1993年第12期第26页)
中国佛教协会的任务:
一、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和佛教团体、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各民族佛教徒,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就有关法律、政策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推动佛教徒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习,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三、督导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设和管理,严肃清规戒律,树立优良的道风学风,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制定寺院管理、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
指导和督促居士团体加强团结,协调关系,精进学修,护持三宝,遵纪守法,服务社会。
四、举办佛教教育事业,培养佛教人才,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编印流通佛教书刊,保护佛教文物古迹。
五、引导佛教徒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兴办符合佛教特点的自养服务事业,支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
六、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团结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和佛教事业的发展。
七、发展同各国佛教界、国际佛教友好组织、国际宗教和平组织的友好与合作,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维护世界和平。
八、指导和支持地方佛教协会开展会务,健全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法音》1993年第12期第26页)
中国佛教协会的历任会长是:第一任会长圆瑛法师;第二任会长喜饶嘉措大师;现任会长赵朴初居士。
中国佛教协会是全国性宗教团体,在会长领导下,设有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领导职务,并设置如下工作部门:
(1)办公室,下设若干办事科室,主要负责会内行政、财务等事务的管理服务工作。
(2)教务部,负责佛教教务、佛教教育、佛教教制以及上访接待等项工作。
(3)国际部,主要负责同国外及海外佛教界友好交流活动。
(4)综合研究室,主要从事有关宗教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编有《会务通讯》、《研究动态》两个内部刊物。
中国佛教协会直接管理的单位还有:北京广济寺、北京法源寺、北京西山灵光寺和佛牙舍利塔、深圳弘法寺等。
中国佛教协会设置的教育事业单位有:中国佛学院、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等。此外,中国佛教协会还负有对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办僧众、尼众佛学院指导的义务。
中国佛教协会设置和管辖的佛教文化事业单位有:《法音》杂志社、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南京金陵刻经处、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等。现办有《法音》月刊、《佛教文化》双月刊、《佛学研究》年刊等,编印《房山石经》,出版流通佛教经书、图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