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
类别:杂技与竞技
地区:内蒙古
编号:Ⅵ—16
申报地区或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搏克”为蒙古语,意为摔跤,它是蒙古族“男儿三艺”之一,属蒙古族传统的体育项目。搏克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西汉初期开始盛行,元代广泛开展,至清代得到空前发展。现在蒙古自治区各地尤其是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都有流行。
搏克运动的比赛形式古朴而庄重。按蒙古族传统要求,参赛选手上身穿牛皮或帆布制成的“卓得戈”(紧身半袖坎肩),裸臂盖背,“卓得戈”边沿镶有铜钉或银钉,后背中间有圆形的银镜或“吉祥”之类样字,腰间系用红、蓝、黄三色绸子做的“策日布格”(围裙),下身穿用32尺或16尺白布做成的肥大“班泽勒”(裤),“班泽勒”外套一条绣有各种动物或花卉图案的套裤,脚蹬蒙古靴或马靴。优胜者脖颈上配套五色彩绸制成的“将嘎”(项圈)。它是搏克手获胜次数多少的标志,获胜次数越多,“将嘎”上的五色彩绸条也越多。
搏克比赛在悠扬激情的“乌日亚”赞歌声中开始,比赛场地无特殊要求,有一块平坦草地或土质地面即可举行。选手们挥舞着壮实的双臂,跳着模仿狮子、鹿、鹰等姿态的舞步入场。比赛规则简单明了,不限时间,参赛者也不分体重,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为负。
搏克运动要求选手腰、腿部动作协调配合,在对抗中充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技巧。从事搏克运动能发展力量、灵敏度、速度、耐力等方面身体素质,并能培养人的机智、勇敢、顽强等意志品格。现在,搏克已成为蒙古族农牧民群众辛勤劳作一天之后进行娱乐的方式,同时它又是“那达慕”的重要内容。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