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研究院
1944年2月,在敦煌莫高窟设立了保管、研究机构--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员工仅十余人,常书鸿任所长,下设考古、总务两个组,开始了敦煌石窟的清理、调查、保护、临摹等工作。1950年改名为敦煌文物研究所,常书鸿继任所长,人员有较大发展,下设保护、美术、考古、资料、办公室等组室,确立了"保护、研究、弘扬"的六字方针,实施了石窟大规模的维修保护,开展了石窟资料的全面调查、石窟艺术、考古、佛教内容的研究,出版了一些研究成果。1984年,经甘肃省委、省政府批准,敦煌文物研究所扩建为敦煌研究院,段文杰任院长,常书鸿任名誉院长,吴坚为首席顾问。1998年4月始,樊锦诗任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孟繁新,段文杰为名誉院长,吴坚为首席顾问,副院长为马正乾、刘会林、李最雄,下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保卫处、保护研究所、美术研究所、考古研究所、文献研究所、敦煌石窟文物保护研究陈列中心、敦煌资料中心、编辑部、摄影录像部、接待部、学术委员会。目前全院职工248人, 其中研究馆员8人、副研究馆员16人、馆员51人。这一时期,实施整体、综合、科学保护,增加了敦煌文献的研究,拓宽了敦煌石窟研究领域,不仅继续深入研究佛教内容和艺术,而且研究了石窟时代、历史,及壁画中社会文化与艺术的各种专题。此外,还建立了博物馆(即陈列中心);敦煌石窟开始对外开放,与国内外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创办了学术刊物《敦煌研究》;刊布了一大批研究成果。敦煌研究院是集保护、研究多种业务的综合性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