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有文字或无文字的民族中,作为一种即兴的口头艺术,民歌直接表达人民的心声,反映人民的生活。
民歌伴随着人的一生:婴儿处在襁褓之中,母亲为他唱“催眠曲”、“摇篮曲”;当孩子牙牙学语时就学唱各种童谣,之后是各种幼儿游戏歌、动物歌,如“数蛤蟆”、“数乖乖”、“猜调”……儿童从中获得最初的知识;少年时期,开始参与劳动,唱起“放牛歌”、“割草歌”、“盘歌”……;青年时期,复杂的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开拓了更为广阔的歌唱领域:劳动、爱情、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在各族人民传统的习俗活动中更离不开民歌,婚嫁活动中有各种婚嫁歌,如四川的“坐歌堂”、湖南的“伴嫁歌”、广西的“婚礼歌”等;亲人逝世后,亲朋后辈唱起了“丧歌”、“孝歌”。各民族节庆时,更形成歌舞的高潮,壮族的“歌墟”、苗族的“游方”、侗族的“坐妹”、回族的“花儿会”、彝族的“火把节”、蒙族的“敖包会”等都是各族人民的歌唱节日。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劳动人民就处于社会最低层,他们终日劳累,创造了社会财富和灿烂的文化,却过着牛马般的生活,政治上没有发言权,只有通过民歌唱出心中的不平,表达对剥削者、统治者的反抗、愤懑。各地流传的“长工苦”、“揽工调”、“脚夫调”等都是对封建地主的血泪控诉,有的民歌则采取讽刺漫骂或作委婉曲折的影射。统治者由怕生恨,视民歌为洪水猛兽加以严禁,然而人民的口是封不住的,正如广西壮族民歌的“好笑多好笑多,好笑老爷禁山歌;锣鼓越敲声越响,山歌越禁歌越多。”宁夏民歌唱道:“任凭你有遮天手,难封世上唱歌口。唱得海枯石头烂,唱得黄河水倒流。”
在艰难的生活中,民歌唱出生活种种不幸遭遇:繁重的劳动、穷困的生活、不幸的婚姻、家庭的离散……也唱出人民对爱情、幸福的向往与追求。人民以歌声抒发感情,减轻心中的忧愁。正如四川巫山县一首山歌所唱:“想唱歌来想唱歌,人人说我是穷快乐。早上唱歌当不到饭,夜晚唱歌当不到油,唱个山歌解忧愁。”
当今在中国被称为“半边天”的妇女,在旧社会,却处于封建的政权、神权、族权和夫权的四重压迫之下。宁夏的《媳妇受折磨》、四川的《妇女苦情多》、《苦麻苦菜苦茵茵》等都是妇女在重压下的痛苦呻吟。
可以说,哪里有人民、有生活,哪里就有民歌。民歌是人民生活的镜子,是人民的喉舌,是人民的忠实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