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是中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种类民族音乐(民间歌舞音乐、曲艺音乐、戏曲音乐、民族器乐)的基础。
民间歌舞音乐大多来自民歌,有不少歌舞至今仍以民间歌曲形式流传。如安徽的《凤阳花鼓》、湖北利川花灯中的《瓜子仁调》(又称《龙船调》)、四川秀山花灯中的《黄杨扁担》、江苏扬州的《荡湖船》、陕北秧歌中的《夫妻逗趣》、山西晋中秧歌中的《交城山》等。有的民歌虽经初步加工,具有某些舞蹈特点或曲艺音乐的情节性,但仍可看到它与原来民歌的密切联系。如内蒙古、山西二人台中的《走西口》、湖南花鼓戏中的《双川调》、山东花鼓中的《鸳鸯嫁老雕》等。
曲艺音乐中联曲体的曲种,如单弦曲子、南阳鼓子曲、四川清音等的主要曲牌,大多是明、清乃至宋、元时期在北方流行的时调小曲;天津时调、扬州清曲、湖南丝弦等的主要曲牌,大多来自至今尚在当地民间流行的民歌。主曲体的曲种,其基本曲调的形成大多与当地民歌有很密切的联系。如河北木板大鼓音乐,是在河北城镇叙述性较强的民歌音调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河南坠子的前身“莺歌柳”,最初也是当地的民歌。戏曲音乐中古老的永嘉杂剧(南宋时期形成)的音乐也是在“里巷歌谣”、“村坊小曲”、“畸农市女顺可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地盛行的花鼓戏、滩簧戏、花灯戏、采茶戏以及越剧、评剧、黄梅戏等,都是在民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民族器乐与民歌的关系更为密切。民歌借助器乐伴奏丰富自己的表现力,器乐从民歌中吸取旋律素材加以发展。有的器乐曲直接承用民歌的曲调,如河北、东北地区“吹歌”中的许多曲牌;有的则是从戏曲、曲艺音乐或古曲中脱胎而来,它们也与民歌有间接的渊源关系,如各地流行的丝竹曲牌《银绞丝》等。
反过来,其他民间音乐对民歌也有积极的影响。如戏曲、曲艺形成之后,其演唱、编曲技术等得到了专业化的发展,节拍、调式、曲式结构等都有了进一步的规范,这对扩大民歌的题材内容、丰富民歌的表现手段、提高民歌的表现力,有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