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歌有多种分类法。按体裁形式分类,大致可分为:号子(包括搬运号子、船工号子、作坊号子等)、山歌(包括一般山歌、放牧山歌、田秧山歌等)、小调(包括谣曲、时调、风俗仪式歌曲、舞歌等)3大类。在有些学者的论著中将民歌细分为号子、山歌、牧歌、田秧歌、船歌、童谣、小调、风俗仪式歌等。体裁分类法,有助于认识和研究民歌与人民生活的关系、民歌的社会功用、以及音乐表现方法、特点等问题。
按民族和区域的风格色彩分类。中国有56个民族,由于各民族历史传统、语言特点、生活风俗等的差异,致使各民族民歌的风格色彩相距甚远。一些人数较多、居住地域较广的民族,如汉、蒙古、藏、壮、维吾尔等族,还可根据其不同地区民歌的音乐特色划分为若干色彩区。如汉族民歌大致可分为西北、华北、东北、西南、江浙、闽粤台、湘鄂、江淮8个色彩区,其中前3个地区属北方片,第4至第6属南方片,第7、第8属南北过渡地区。也有将南方片及过渡区分为云桂黔、川湘鄂、江浙、闽粤台等4个地区。分法不一,各有各的依据。
风格色彩分类法有助于认识和研究民歌的风格色彩、音乐与民俗的关系等问题。按题材内容分类有助于认识、研究民歌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等问题。此外,还有根据历史发展时期分类,或出于某一专题研究的需要而进行的特殊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