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历史中,战车的形制是统一的,后来根据功能的不同,才将战车分为轻车和革车,前者灵活性较好,用于战场冲杀,后者则用来运输辎重,并带有防御的功能,必要时能够连接构成车阵阻断敌人。后世轻车的地位慢慢衰落,并逐渐在战场消失,而用来运输辎重的革车却长存未绝。
一般来说每辆战车有甲士三人,他们都是贵族。《老子》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这是说的就是战车中的位置安排。在战车中驾车的人在中间,左边的人以射箭为主,右边的称为“戎右”,以戈戟等长兵器攻敌。但是主帅所乘车则有所不同,帅要居中,驾车的人改在左边,右边仍然是“戎右”,主帅车上配备战鼓和大旗,以便指挥军队的动向和鼓舞士气。
除此之外,战车后边还配备有步卒,他们则要比贵族低一级,一般是临时征调的“国人”或者贵族的家奴。步卒的数量在不同时期,情况不同,有配备二十五人的,有配备七十五人的,后来楚国还配备过一百人的。一套战车叫做“乘”,春秋战国时期常说的“千乘”,“万乘”,即是以车的单位来计算军事实力。在实战中,战车都要被编制起来,以二十五乘为一偏,将战车配置在前面,将步卒安排在战车的后面。同时还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步卒于战车之间的空隙地带,以弥补战车侧后的薄弱环节。步卒以五人为一伍。五人相互熟悉,是一个小的团队。
西周最大的军事单位是“军”。根据流传下来的《司马法》佚文记载,“五人为一伍,十伍为一队,一军总共二百五十队。要留有一定的兵力作为机动策应部队,一般情况下,每军中当留起三千七百五十人为机动部队,共计七十五队,他们作为中军据守核心阵地。一军共守地六千尺,纵横为四里。以中军阵地为中心四面均匀地延伸部署。中军阵地每面占地三百步,阵内共有地三顷又一百八十步。正中由控制着机动部队的大将军所居。军中的旌旗、金鼓等指挥工具以及粮食器械等后勤物资均置放于中军之内。它们部署为八个方阵,每个方阵各应有兵力一千零九十四人,其中有二阵各少一人。这就是一个军兵力的总体部署方案。”(黄朴民《<司马法>导读》)这种说法看上去很规整,很可能是后世的阵法布置,在《左传》中,战场上似乎是一字排开的,没有这么精密。
战车上配备有三种武器,一种是长兵器如戈、矛、戟等。其中戈的长度,按照今天的单位来说,大概有一米五左右。矛会更长一些,有的会达到四米多或更长。这些武器在战车上能够远身格斗。另外还要配备一些短兵器,用于防卫,比较普遍的是刀,后来才用剑。除此之外,还需要配备弓箭,射杀更远距离的敌人。
综上可见,西周时期的战争是以战车为中心装备起来的。虽然战车提高了部队的机动性,但那个时候还是以整体战阵作战为主,因此战阵推进的速度并不是很快,为保持整齐的阵形,更不能任意弛逐。古代的兵法家中也不乏专门研究过阵形的,如战国时期的《孙膑兵法?十阵》中便详细解说了圆阵、方阵、疏阵、数阵、锥行之阵、雁行之阵、钩行之阵、玄襄之阵、火阵、水阵十阵的形制和优点。可见他们对此相当重视。另外,我们还常见有些书中提到的“常山之阵”,“击其头,则尾应,击其尾,则头应,击其中,则首尾皆应。”这些都是后来发展的,在西周或春秋中前期,这些还不是很流行。并且,那个时候打仗还是按照“军礼”进行的,即双方约定时间地点,然后各自摆开车阵,鸣鼓冲杀。一场战斗结束之后,便各自收兵。战斗的结束似乎也就意味着战争的结束,并不像后世一场战争包括很多次战斗。
在战斗的过程中,也有些军礼需要遵守,比如我方大将遇到对方的国君,不仅不能积极追赶,还要像对待自己的国军一样执臣礼。这在后人看来是很奇怪的。《左传》中这样的记载屡见不鲜。其中有一次战斗中,晋国将领韩厥追赶郑国国君所乘的战车,可能是战马受惊了,郑国国君的战车突然转向,向韩厥这个方向跑过来,韩厥慌忙下车,脱下头盔,站在一边,毕恭毕敬地让郑国国君的战车驰过。这是不是因为各国君之间都是兄弟甥舅呢!
车战是贵族礼仪文化的产物,春秋时代是车战大规模运用的时代,因为那个时候打仗,一来规模较之后世要小得多,以致某些战争被史学家譬为村民之群殴。二来对阵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式进行,不像后来的战争,兵不厌诈,千里偷袭,不告而战。第三,当时主要的战争集中在华北平原地带,战车在防御和速度上有比较优势。后来随着战斗效率的提高以及战场范围的扩大,地域因素变得更为复杂,行军速度上要求也更高,于是就改用骑兵与步兵作战。春秋时期,晋国在争霸战中仍然用车战,但在对付境内的戎狄作战时就改用步兵作战,因为戎狄多分布在山陵地带,其形势不适合车战。到战国初期,战争规模进一步扩大,赵国的赵武灵王为了对付北边的匈奴,推行了著名的“胡服骑射”改革,成效显著,后来其他国家也纷纷进行改革,中国历史上的战争模式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随着对战争的研究逐渐加深,一些关于战争理论的著作也不断的涌现,同样在技术层面上也会不断突破。在技术上墨家具有很高的水准。墨子在中国科技史上应算是首屈一指的大家,传说他曾经造了一个会飞的木鸟,在空中飞行了三天。在理论上则是《司马法》和后来的《孙子兵法》、《吴子兵法》等。这都是大家相当熟悉的。
战争的发展推动兵学理论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一般来说《司马法》所记载的内容要比《孙子兵法》早,因为它主要是记载春秋时的军礼、军法和军事制度的,有一小部分涉及到战略问题,但这些问题又与西周礼乐思想密切相关,也可以看成是治国理论的一部分。《孙子兵法》就不同了,书中首先提到战争观,作者虽然承认战争不好,但却不得不有所准备,而且还进一步申明兵是“诡道”,这就意味着“兵以诈立”,显然与春秋时期“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的思想南辕北辙。后人在研究《司马法》和《孙子兵法》的区别时即说:“《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因此,我们可以说《司马法》与《孙子兵法》体现了不同时代的战争观。但说实话,《孙子兵法》所揭示的道理似乎更接近战争的本质,直到现在他仍能予人以启示,并被各个领域的精英所贯通运用于实际。(李俊编撰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