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规范化的音乐在西周时期一般是国家用的“庙乐”,这些音乐在祭祀和重要宴会中演奏。在《诗经》中我们还可以看着这些音乐的歌辞,它们主要保存在“小雅”、“大雅”和“颂”中。(“颂”包括“周颂”,是周朝的庙乐;“商颂”,是商王朝的庙乐;“鲁颂”,是特赐鲁国的庙乐。)因此,我们也可以称之为“雅乐”。与“雅乐”相对的就是“俗乐”。在卫道者的眼里,“俗乐”就是郑卫之音,或者说桑间濮上之乐,说白了就是听了使人思淫欲的音乐。孔子就是这样的一个卫道士,所以他非常痛恨郑卫之音,所以在他删定的“诗三百”的时候,估计就把这些特别不好的“诗”除名了。
也许,您已经注意到了,在上面这段文字中,我不断在说跟《诗经》相关的内容。今天,我们把《诗经》看作是一部上古的诗歌总集,它收集了不少民间的诗歌和一些“庙乐歌辞”,其中很多诗作的作者都不可知晓了。我们今天的诗歌跟音乐似乎没有多大关系,可是在西周时期情况不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正是“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时代,正所谓“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三者是同时进行的。因此,音乐的修养也是舞蹈和诗歌修养。
也许史籍所载,对贵族舞蹈方面的素质要求不是很明显,但对诗歌的要求则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修养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的素质,即孔子教育他儿子孔鲤时说的,“不学诗,何以言”。这里的“言”是有特定内涵的,即在外交盟会中的交际之语言涵养。那个时候卿大夫盟会都有赋诗言志的习惯,就像现在人引经据典表达意思一样。不同的是那个时代引经据典是相当规范且有特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就是“诗三百”。这一点在著名的《左传》中尚有很多实例,大家翻一翻就可知道了。
史籍对舞之素质的记载虽然不多,但并不意味着这一点可以忽视。根据《周礼》、《礼记》等书记载,我们可知周代的舞从规模上讲,分为大舞和小舞。大舞包括云门之舞、大卷之舞(黄帝乐)、大咸之舞(尧乐)、大磬之舞(舜乐)、大夏之舞(禹乐)、大濩之舞(汤乐)、大武之舞(武王乐)等六代乐舞,也称为“六乐”。从上面的排列来看,它们似乎是按照时间次序一脉相传的,但却未必可靠,大概是后人规范后提出的。除了大武有迹可考外,其他所谓的六代乐舞是谁作的,谁也不知道,即使在当是也是相当渺茫的,属于传闻之间。大舞从总体上来说,规模比较大,甚至带有阅兵的味道。
规模小的叫小舞,也有六种,是根据手上所拿舞具的不同加以区别的,它们用在不同的场合。例如有两种帗舞、羽舞,这两种都是在祭祀的时候跳的,并且都是拿着羽毛,不同的是前者拿的多些,后者拿的少些。另外,祈雨的时候有皇舞,在辟雍或燕乐中可以跳旄舞,祭祀山川的时候跳干舞,祭祀星辰的时候跳人舞。可见虽然说那个时候制定了礼仪来区别等级,但重要的祭祀活动中,有些习俗仍然带有原始的遗存,并不是地位高的人只看演出而已。这与娱乐实有不同。
根据性质分则有文舞和武舞之别。手里边拿着乐器或者鸟的羽毛的舞是文舞,手里若拿着战场上或刑场上用的武器如盾牌、斧钺之类的叫做武舞。前面所说的大舞中,“云门”、“大夏”就属于文舞,另外还有“大章”、“大韶”也是这一类的。而“大濩”、“大武”属于武舞。这些舞用于不同的场合。其中“大武”是周代的国乐,实际上是以周武王灭商为题材的大型舞。可是这种大舞后来也慢慢退化消失了。大舞是国家正典,规模宏大,估计没有哪个诸侯能办得起,但对于日常娱目,诸侯则是时常僭越不讳的,尤其是到了春秋晚期,卿大夫家也僭越享受天子级别的舞蹈。这里我们首先不能忽视,西周社会是以礼立国的,“礼”就是要规定级别差异,自天子至于庶民,大到军队、领土,小到车马、丧葬,级别都是递减而下的。音乐也不例外。例如就舞的规模来说,那个时候天子的级别是“八佾”,就是有八个队列,行列是正方形,行数也就是每行的人数,所以“八佾“就是六十四人。诸侯“六佾”,然后是卿大夫“四佾”,依次递减下去。后来鲁国有个大夫叫季孙氏在自己家享受“八佾”,孔子听了就很气愤,说“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都能忍受,还有什么不能忍的?”)
下面我们再说另外一件事。既然周朝对音乐这么看重,那么它们的音乐都是从哪儿来的?其实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一方面有些是由传统继承下来的,像祭祀之乐;另一方面则是由国家组织创作的,像上文所举的大舞“大武”。还有一些则是直接得自民间,即通过“采风”得来。(李俊编撰?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