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始于1992年,每年进行一次,评选上一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分部委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组织生产、推荐申报的精神产品中五个方面的精品佳作。
它最初包括五方面内容: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片)作品、一部好的电影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篇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这也是“五个一”的由来。后根据实际情况,从1995年度起又增加了一首好的歌曲和一部好的广播剧作品的评选,但“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一直延续下来。在评选作品的同时,举办者还对组织这些精神产品生产有突出成就的省市自治区、中央部委、解放军部队的宣传领导部门授予组织奖。其中文艺五项(戏剧、电视剧[片]、电影、歌曲、广播剧)还设有提名奖。
“五个一工程”实施以来,对各地、各单位精神文明产品生产的发展与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体现了中央提出的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把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号召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五个一工程”中文艺项目的评选,贯彻了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对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促进富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浓郁生活气息、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结合、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的问世,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