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工会
梨园公会是在京戏曲界人士的群众组织,清康熙以后,名称几经变化,先后名为“精忠庙”、“正乐育化会”、“北京梨园公益会”、“北平梨园公会”等。
精忠庙——晚清时北京戏曲艺人的同仁组织,清同治时设于东草市精忠庙内,故亦称“精忠庙”。光绪中叶,迁至前门外粮食店街南端惠济祠内。程长庚,刘赶三、徐小香、杨月楼、王九龄、俞菊笙、谭鑫培等相继任庙首(庙首原定只从老生中推选)。自余玉琴始,河北梆子花旦田际云,京剧青衣时小福先后任庙首。凡是组班邀角,贫苦艺人生养死葬及其它公益事项,均由该所办理。遇有重大事件,由首领召集各班“言公人”开堂公断。请内务府设管理精忠庙的事务街门,派旗人做堂郎中,传布命令等。精忠庙首遇有重大事宜,要叩见堂郎中。
正乐育化会——1912 年由田际云、杨桂云、余玉琴等发起组织,以取代“精忠庙”。1914 年正式成立,推举谭鑫培任会长,田际云任副会长。会内设专人处理有关艺人的生活福利事项,费用由各班负担,即从每张座票抽取铜元一枚。该会成立后,即发起戏曲界同仁,于第一舞台为湖北等省赈灾义演。1928年该会彻销。
北京梨园公益会—— 1928年由许德义、郝寿臣、侯喜瑞、叶春善、朱文英、王长林、王琴侬等50人发起成立,取代正乐青化会。会址设于樱桃斜街34号。l936年北平市政当局以该会未经登记,责令改组。
北平梨园公会——l936年7月正式成立。选出杨小楼、尚小云、于连泉、荀慧生、程现秋、梅兰芳、余叔岩、谭富英、马连良、高庆奎、王又宸等l5人为董事。周瑞安、侯喜瑞、程继先等l5人为候补董事。1945年梨园公会再度改组,选举尚小云为理事长,沈玉斌、陈少霖为副理事长。不久,尚小云因演出繁忙请求辞职,由沈玉斌接任。王瑶卿、肖长华任监事。从精忠庙到梨园公会,名称和负责人虽不断更换,但行规不变。行规为会员必须遵守的行业准则,内容大致为:不许鱼竿钩鱼(将主演、场面挖走);不许在班撕班(破坏团结、使班社涣散、垮台);不许临场推诿(不接受角色);不许在台上起哄、笑场、阴人、错报家门等。凡违反行规者“革除梨园”。1947年下半年,梨园公会换届选举,改称京剧公会。新会长叶盛章,副会长沈玉斌,常务理事李洪春、萧盛萱、叶盛长、白云生、沈玉才等。未久,因拒绝北平政府命令组织欢迎国大代表张道藩的义务戏,叶盛章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