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是我国古老的簧管乐器。殷代(公元前1401——前1122年)的甲骨文中已有和(小笙)的名称。在春秋末期的《诗经》中,也经常提到它。如《诗经.小雅》的《鹿鸣》:“鼓瑟吹笙,吹笙鼓簧”。《礼记.明堂位》中提到:“女娲之笙簧”等等。在春秋战国时期,笙是器乐中最主要的乐器。大的名竽,有三十六簧。早期的簧为竹制,后来改为铜制。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六件战国初期的匏制笙,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笙,由笙斗、笙管、簧片组成,表面通饰彩绘。通过研究得知,其形状、制作和调音方法,与现代笙簧完全相同,说明约两千四百年前笙的制作工艺己达到相当高的水平。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汉初的竽,有二十六管,簧为竹制。
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竽、笙并存应用,但竽一般只用于雅乐,逐渐失去击历史上的重要地位而笙却在隋唐的燕乐及九部乐、十部乐中的清乐、西凉乐、高丽乐、龟兹乐中均被采用。当时的形制主要有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的笙。唐代又有十七簧的义管笙,在十七簧之外,另备两根义管,需要时,才将它临时装上去。北宋景德三年(公元1006年),宫廷乐工单仲辛,把义管笙恢复为十九簧笙,当时曾得到普通的应用。
北宋初年(约在公元960——965年间),四川地区曾出现了一种装有三十六簧的凤笙,但未流传开来。
明清时期,民间流行的笙有方、圆、大、小各种不同的类型。能转四个调的十七簧笙,仍在个别乐队中继续应用,但普遍流行的却是十三簧和十四簧笙。
笙的构造,是将铜制的簧片,装在若干竹管下端,这些竹管都插在一个匏制、木制或铜制的带有吹口的斗子上。吹时用指按着竹管下端所开的孔,即能使簧片与管中气柱发生共鸣作用而发出乐音。演奏时,除偶然使用单音外,大都用二音、三音或四音配合成和音。
经过不断地改革,现已有了二十一、二十四、三十五、二十六簧及加键笙、带共鸣筒笙等多种类型笙出现。还试制了一种三十二簧笙。这种笙音域较宽,音量较大,具备十二个半音,转调方便。
目前民间流传的笙形制很多,如流传于河北、山西、内蒙、陕西、辽宁、山东等地的圆笙(十七笙);流传于河南、安徽、山东等地的方笙(十四簧);流传于江浙一带的丝竹笙(又称苏笙,十七苗)。
笙主要由笙簧、笙苗、笙斗三部分组成。笙黄在古代以竹制,后改用响铜。笙苗为长短不一的竹管(多以紫竹制作,于近上端处开有长形音窗(即出音孔),近下端处开有圆形音孔,下端嵌接本质笙脚以装簧片,并插入笙斗内。笙斗用匏、木或铜制成,圆形平顶,顶上开有插苗孔,笙斗旁连有吹口。
笙的吹奏技术也有较大的发展,除了用于伴奏、合奏以外,已发展为独奏乐器。笙在鼓吹乐的演奏中,双音、三音、四音的和音演奏较多,传统的演奏特点是节奏性很强。笙的演奏技巧除单音、和音外,还有吐音、沥音、打音、呼舌音、气颤音、舌颠音、喉颤音等。
传统笙主要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和戏曲音乐伴奏,建国后独奏艺术获得了新的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曲目和演奏者有胡天泉演奏的《凤凰展翅》 (董洪德、胡天泉曲)、《草原巡逻兵》 (原野、吴瑞、胡天泉曲);阎海登创作并演奏的《晋调》、《孔雀开屏》;王庆琛演奏的《水库引来金凤凰》 (高扬、庆琛曲);唐富演奏的《林海新歌》(高扬、唐富曲);张之良创作并演奏的《欢乐的草原》等等。
  200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