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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民间婚俗的形成、演变及思想内涵


人类不摆脱这种兽性的杂乱群婚,是无法再发展的。中国大地上的先民较早意识到两性生活无约束的危害,同样也逐步觉察直系血亲联姻带来的人种退化。因此,不得不对兽性式的两性关系实行一定的禁忌、限制。这些禁忌、限制,获得了公认,遂成了种种的婚姻习俗。
,演变为一种婚俗。哭嫁到了成熟期,且哭且歌,种类繁多。

        奴隶社会,男女两性间的权力平衡不仅在现实生活中,且于观念上都被彻底打破,女性原先那种留恋母系社会之心态不复存在,唯有默默承受名目繁复的来自男性的压迫。于是,哭嫁习俗得以传承的本质因素羼入了新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

        掠夺婚虽不复存,迎娶新娘之手段不再诉诸武力,但随之相继而至的买卖婚、服役婚、交换婚、聘娶婚以及其他特殊的嫁娶形式,皆剥夺了妇女自由选择配偶之权力,为哭嫁习俗的滋长营造了“优越”的社会环境,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买卖包办婚姻或变相买卖婚仍时常死灰复燃。在“哭嫁歌”中,嫁和卖往往为同义语,姑娘成为商品,在媒人的穿针引线中四处兜售。“人家放女选儿郎,你们放心选家当,拿到女儿做买卖,不管女儿#下场。”(四川“哭嫁歌”)嫁女只为赚钱,性爱荡然无存,乃是对人性的最为严酷的摧残。“女”和“嫁”被强行扯合在一起的“嫁”,女子岂能不哭。婚姻与性爱分离却同家法族规结合,成为妇女性爱生活的桎梏。哭,乃性爱欲望的挚热与婚姻现实的冰冷互相触及的必然暴发:既是对婚姻悲剧的绝望和无奈,又是对封建家长制压抑性爱的反抗。性爱与婚姻的矛盾为封建时代激发哭嫁习俗传承的最基本的内在动因。

        性爱根植于人性,“人为情死,鸟为食亡”,贵州流行民歌有:“妹的门前—棵梨,一刀切断两头齐,宁愿和哥刀下死,不愿和哥两分梨(与‘离’谐音)。”求之若渴的性爱,与婚姻冲突,得不到满足,青春则黯然失色;踏上婚途,无异向火坑迈进,则哭所必然,这等哭声,最为令人撕心裂肺。


        其嫁而悲,悲而哭,而其宣泄之情并非失去性爱的哀怜、绝望,恰是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怨恨、憎恶。其讨伐对象主要不在父母,而指媒人。父母毕竟于自身有养育之深恩,加之于封建家长制的熏染,迁怒父母,难免遭众人奚落。媒人是婚姻的撮合者,在新娘眼里,为罪魁祸首。她们将自己的一腔怨恨倾喷于媒人身上:“拿错儿字配错人,绝子绝孙做媒人,做仔格头啥媒人……良勿良仔莠勿莠,是侬格头媒人做勒大勿好,我勿怪东来勿怪西,只怪是侬大媒相。”骂得如此尖刻,痛快淋漓,矛头实对封建包办婚姻,媒人不过是旧婚姻制的替罪羊。这种充溢控诉意味的哭嫁,将个人的不幸和封建婚姻制度联系起来,这就使得哭嫁具有历史的现实的意义;被剥夺了性爱的新娘们,以自身的境遇,伴随振聋发聩的哭诉,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尽管仍旧以婚嫁告终,性爱被泪水淹没,冲突变为屈服,但自有婚姻嫁娶以来,妇女便以哭嫁这一合理的方式,在—片喜庆声中,为女性的婚姻自由唱着执着追求的歌。

        女子嫁到夫家,女子又要承受另一种沉重的精神负担,即生离死别之情。要离开父母,离别从小青梅竹马的兄弟姊妹,眷恋难舍,悲由此生。

        哭性爱的夭折,为封建礼教所不容,因为男女受授不亲的道德观念腐蚀着人们的头脑,谈情说爱,自寻婆家被视为羞耻、越轨之举。“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此明显地透露出处于封建礼教氛围中的女性对待性爱的尴尬心态。她们更多的是将性爱的渴望及不幸溶入泪水里,积沉于心底,而不能痛痛快快地尽情泄发。然而,倾叙亲人之恋情则为天经地义,符合封建伦理的忠孝观念。于是在“哭嫁歌”中,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为姊妹对哭或母女对哭。其情深意切,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毛南族女子出嫁,启程时唱《出门下阶歌》:

       生来是女要出嫁,离爹离娘好心疼。

    躲在娘肚九月整,一世难忘养育恩。

    思来想去泪淋淋,服侍父母不到头。

    侗族母亲在女儿出门上路时唱道:

    女儿服侍别人去,丢下娘亲怎忍离。

    娘我病了谁递水,雁边屋头叫苦凄。

        女是娘身上一块肉,一旦分离,娘自然难过;女在娘的爱护下长大,“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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