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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书院-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


岳麓书院岳麓书院第三批

岳麓书院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东面的山脚下。

岳麓书院依山傍水,前临湘水,后枕岳麓山,书院四周林木荫翳,环境幽静雅致。岳麓书院是宋代著名的书院之一,始建于北宋开宝九年(976年),由潭州太守朱洞创建,北宋天禧二年(1018年),真宗赐以“岳麓书院”的门额。南宋孝宗乾道年间(1165-1173年),南宋著名的理学家张轼到书院主持讲事,朱熹闻名也从福建赶来书院讲学,并手书“忠、孝、廉、节”四个大字,刻石嵌于讲堂的两壁,所刻四个字笔力遒劲,是岳麓书院道统源流的象征。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任湖南安抚使,书院规制一新,当时有“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的说法。历代的文献史籍上还把岳麓书院和孔子讲学处并提,誉为“潇湘洙泗”。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改为高等学堂。1925年,工专、商专与法政专校合并,改称为湖南大学。

书院历经了近千年的风雨和兵火,多次废弃又多次重建,现存的建筑大多是清代所建。书院正中的讲堂又称为“忠孝廉节堂”,是书院的核心建筑。堂的正面悬“道南正脉”匾,是乾隆皇帝手书的,西厢有御史衡山人欧阳正焕所书“整、齐、严、肃”的四个大字。书院的主要建筑还有文昌阁、六君子堂、十彝器堂、半学斋、赫曦台等。

岳麓书院左侧的护碑亭内珍藏的麓山寺碑,是唐开元十八年(730年),由著名的书法家李邕撰文并书写的;江夏黄仙鹤勒石刻篆,因为文、书、刻石都十分精美,所以向有“三绝”之称。碑高4米,宽1.35米,碑文共1400余字,此碑以其书法著名于世,最为艺林所看重,传拓碑文曾风靡一时。碑文的内容是叙述麓山寺自晋迄唐历代建庙及禅师传法的情况,石碑的阴面有宋、元的名家题名。因其笔法刚劲有力,是最为著名的唐碑之一,在中国的书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家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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