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年
类别:曲艺
地区:安徽
编号:Ⅴ—36
申报地区或单位:安徽省凤阳县
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但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著名,一般认为形成于明代。
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等乡镇一带。其曲艺形态的表演形式是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乞讨的手段,凤阳花鼓因此而传遍大江南北。清康熙、乾隆年间,许多文人的诗文记录了凤阳花鼓表演时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清中期以后,舞蹈因素逐渐从民间的凤阳花鼓中淡出,仅剩下唱曲部分,分为“坐唱”和“唱门头”两种形式。
凤阳花鼓早期演唱的曲目多为当时的“时调”,主要有《凤阳歌》、《鲜花调》、《王三姐赶集》、《秧歌调》等,每一首都曾被广泛传唱。随着历史的发展,凤阳花鼓的鼓、鼓条乃至击鼓方法都在不断变革。20世纪50年代初,新文艺工作者对凤阳花鼓加以改革,增加采用了一些新的表现手法,剔除了小锣,专用小鼓伴奏演唱,同时根据击鼓用的鼓条特征,将其改称为“双条鼓”。
目前,原生态的凤阳花鼓已经趋于衰亡,其中蕴涵的丰富艺术资源还远没有被挖掘出来,这份珍贵的民间艺术遗产,需要保护。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