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遗产 -> 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巢湖民歌-安徽非遗音乐

巢湖民歌-安徽非遗音乐


巢湖民歌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徽

时间:2006年  

类别:民间音乐

地区:安徽   

编号:Ⅱ—6

申报地区或单位:安徽省巢湖市

巢湖市位于皖中,襟江环湖,境内有距今三四十万年前的“和县猿人”遗址,证明这里曾经是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巢湖民歌伴随着巢湖古老的历史,经历了一个由简而繁、由单一而多样的演变过程,一直传唱至今。

巢湖人爱唱、爱编民歌。“望风采柳”的创作形式使聪慧的歌唱者可以见什么唱什么,走到哪儿唱到哪儿,干什么活唱什么歌。巢湖民歌有号子、山歌、小调三大类,品种齐全,内容丰富。

1949年以后,巢湖民歌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1955年3月,巢湖民歌《姑嫂对花》被农民歌手胡吉英、刘宏英唱到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受到毛泽东等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历年来,有关部门共搜集整理了一千多首原生型民歌,有五百多首被编入各种歌曲集。其中111首被编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安徽卷)》,20首被编入《安徽民歌100首》,三十多首被编入中学课本和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教材,二十多首被上海唱片社录制成唱片在国内外发行,并馈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留存。巢湖民歌代表曲目有《姑嫂对花》、《喊秧歌》、《刘姐姐》、《吓老鹰》等。巢湖民歌创作、演唱活动一直持续不断,在全省、全国演出活动中多次获奖,在安徽民歌中占有重要地位。

研究巢湖民歌史,可以探寻巢湖历史变迁的踪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研究巢湖民歌的题材内容和体裁特征,能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安徽民歌史和中国民间音乐史的研究。巢湖民歌是巢湖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继承、弘扬巢湖民歌对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点击搜索与: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

    相关内容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