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唐志契简介
姓名:唐志契 | 名号:字玄生,一作元生,又字敷五 | |
性别民族:男- | 朝代:明代 | |
籍贯:广陵(今江苏扬州)人 | 生卒:1579--1651 | |
评价或成就: | ||
作品: |
唐志契(1579—1651),明画家。
字玄生,一作元生,又字敷五。
广陵(今江苏扬州)人,一作泰州海陵(今属江苏泰州市)人。
善画山水,画风清远淡逸,颇有元人笔趣。
其绘画美学思想,着重于“笔下有神”,并认为“传神者必以形”。
以山水画为最高尚审美活动:“画中惟山水最高,虽人物花鸟草虫,未始不可称绝,然终不及山水之气味风流潇洒。
”(《绘事微言·画尊山水》)又主张“画要看真山真水”,才能达到最佳的艺术境界。
在强调师法造化的同时,指出对于自然景物,要“弃其丑而取其芳”,着力于表现艺术家的审美情趣和审美个性。
提出“山水性情”的理论,“凡画山水,最要得山水性情”,“自然山情即我情,山性即我性”(《绘事微言·山水性情》)。
在解释传统绘画美学关于“气韵生动”的审美命题时,反对以画面上的“烟润”作为达到“气韵生动”的标准,认为“烟润”是画面上的表现手法,不是艺术的生命或精神,明确指出:“气韵生动,与烟润不同。
”(《绘事微言·气韵生动》)“气”有笔气、墨气、色气,而“韵”又有气势、气度、气机;而“生动”又非韵之可代。
这一说法较为正确地阐发了传统审美理论。
在艺术形式美、艺术风格美的标准上,认为“逸品”是近于“奇”,而“实非有意为奇”,是不离乎“韵”,而“更有迈于韵”。
其审美效果的特点是“令观者冷然别有会心”(《绘事微言·逸品》)。
把逸品审美风格,与浊俗、模棱、卑鄙的丑对立起来。
并认为绘画要达到逸品,还要做到理、笔并重。
“理”指“法家准绳”,即艺术技法,“如高下大小适当,向背安放不失”等;“笔”指“士大夫气味”,即画家的人品,如“风神秀逸,韵致清婉”(《绘事微言·苏松品格同异》)。
著作有《绘事微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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