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邵,字子才,小字吉少,河间郑人。生于魏孝文帝太和二十年(公元四九六年),卒年不详。(北齐书魏收传云:“收少子才十岁。”据以推定邵之生年)十岁能属文,雅有才思,日诵万言,一览便记。有书甚多,不甚譬校,尝谓:“日思误书,更是一适。”
少在洛阳,承平无事,与时流专以山水游宴为娱。文章典丽,既博且速。他博览群籍,善于为文。年末二十,动公卿。常与阳固、裴伯茂等相唱。。每一文初出,京师为之纸贵,传遍远近。邢邵的文词宏远典丽,独步当时,时温子升为文士之冠,世谓之“温邢。”魏书以天才艳发后出,及温死,方称“邢魏”。
初仕魏为著作郎,累迁中书侍郎。尔朱兆为乱,邵避居嵩山。入北齐为黄门侍郎,国子祭酒。晚年,博览典籍,无不精通。
邵虽贵,不以才傲物。尝居一小屋,满置果饵,与宾客共啖内行修谨,亲戚雍穆。
邢邵是北朝的无神论思想家。邵著有文集三十卷,(《隋书志》作三十一卷。此从《两唐书志》及《北齐书本传》)行于世。
邢邵因文才出众,官至中书监,摄国子祭酒,备受皇帝信任,每给大臣授职,都要听取他的意见。邢邵在出任西兖州刺史期间,廉洁善政,执法严明,凡有贪赃枉法之事,都能及时处理。因此,辖区内社会安定,鸣冤告状的人很少。距州府五十里的定陶县令之妻,挟丈夫之威,强索民财,激起民愤。邢邵得知后前往追查,吓得她连夜逃遁。
邢邵才高位显,但不自傲,对人无论贤愚,都能赤诚相待。他穿戴十分随便,从不追求奢华住宅,待客常在一间陋室。他豁达的性格和宽厚的人品,深得时人赞许。
邢邵生活的时代,由于最高统治者的提倡,佛教兴盛。但邢邵反对"神不灭论"。他鲜明地提出了"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北史·卷五十五·杜弼传)的无神论观点,在当时是颇具胆识的。然而却被驳倒,史称理屈,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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