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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龙-名家“离坚白”派代表人物、中国逻辑学真正奠基人


公孙龙 简介 公孙龙(公元前320年-公元前250年),字子秉,华夏族。东周战国时期著名哲学家,生于赵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能言善辩,曾为平原君门客。他提出了“离坚白”、“白马非马”等命题。
公孙龙

公孙龙

字号:字子秉
生卒:约前320~前250
朝代:战国末期
国籍:赵国
简评:名家“离坚白”派代表人物、中国逻辑学真正奠基人


哲学思想

  公孙龙的著作有《公孙龙子》,《汉书·艺文志》载十四篇,北宋时遗失了八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他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孙龙所作。其中以《白马论》和《坚白论》最著名,是公孙龙名辨思想的核心内容。《淮南子》概括其思想为“别同异,离坚白”,与惠施的“合同异”说正相反。他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完全脱离感性认识,只强调概念的逻辑分析,具有十分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色。

  公孙龙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个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强调“彼”之名必须专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这样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谓之“名正”;否则,“彼”或“此”之名就不能成立。这涉及到“名”必须具有确定性的正名原则。他在《名实论》中初步阐述了任何一类具体事物都具有确定的属性和属于一个确定范围的逻辑思想,从而为明确“名”的外延和内涵提供了客观基础。“离坚白”和“白马非马”都是在这一正名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命题。

  公孙龙的“离坚白”学说是从对“坚白石”的分析出发的。《坚白论》说:“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即人们用眼睛看,不知道它是坚硬的,而知道石是白颜色的,这就是没有坚硬;用手摸不知道它是白颜色,而知道它是坚硬的,这就是没有白颜色。在前一种情况下,坚硬藏了起来。在后一种情况下,白色藏了起来。这叫作“自藏”。《坚白论》又说:“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看到它的白颜色,摸到它的坚硬,有“见与不见”的情况,这就叫离,因为石与坚、白不能互相包含,所以就分离了。分离了也就是藏起来了。他认为,“天下未有若坚,而坚藏”。又说:“若白者必白,则不白石物而白焉。”“石其无有,恶取坚白乎?故离也。”这是说,不使石与物变坚硬而独立的坚硬(即抽象的坚硬),天下是没有的。这就是说,坚硬藏起来了。若白颜色本身定是白颜色的话,它就不必通过使物体发白而表现自己是白。他把本身是白颜色看成一种抽象的白颜色。它看不见,即是藏起来了。石头假如没有独立成为石的本领,又怎么能够形成既坚又白的石呢?因此,他的结论是白色与坚硬并不是结合在石头里面,而是脱离石头独立存在的。这就是”离坚白”学说的主要论点。这一学说把事物的各种属性一方面与物质实体割裂开,另一方面又把它们一一孤立起来而否认其统一性。这在哲学上就意味着一般不是存在个别之中,而是可以脱离个别单独存在的。

  公孙龙“离坚白”学说的诡辩性质,在他的“白马非马”的命题中表现最为明显。公孙龙的论证是这样的:“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首先,“马”一词是指马的形态,凡是具有马的形态的都命名为马。“白”一词是指白的颜色,凡是白颜色的都命名为白。“白马”是马的形态再加上白的颜色,亦即白颜色的马。可见,马与白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他说:“白马非马。”这是从概念的内涵方面来论证的。

  其次,他又从“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来论证。他说:“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马一词的外延包括一切马在内,所以黄马、黑马都在内。白马的外延仅限于白颜色的马,所以黄马、黑马不在内。马与白马两个概念既然有这样的差别,所以他说:“白马非马。”

  第三,他又从个别(个性)与一般(共性)的关系来论证。他说:“白马,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是说,白是一切白色的共性,而不是马,马是一切马的共性,而不是白。白马指白色的共性加上马的共性,所以白马并不是马。

  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分析上贡献独到,但又以混淆概念而流入诡辩。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个别与一般的差别。但是,他夸大了这种差别,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并加以绝对化;最后达到否认个别,只承认一般,使一般脱离个别独立存在。这样,就把抽象的概念当成脱离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公孙龙在其《通变论》中,初步提出了类同必须俱有(有共同点)、类异必须不俱有(有不同点)和“俱有不必同类”以及“不俱有不必异类”的分类思想。但他在论证“鸡三足”、“牛羊足五”等诡辩命题中,却采用当时在辩者中惯用的一些诡辩手法。他说:“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他用偷换和混淆概念的手法,将抽象的“鸡足”、“牛羊足”(“足”之名)混同为具体的“数足”(可数的足),因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公孙龙是继惠施之后名家又一个杰出代表人物,他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的地位表现在对逻辑学的重大贡献上。然而由于其阐述的思想与古代占主导地位的正统观念格格不入,提出了一系列诸如“白马非马”、“坚白石离”此类看似诡辩的奇谈怪论,因而他的著作《公孙龙子》历来为正统观念所不容,诘难之声不绝,后世的荀子、韩非子等诸多思想巨匠都曾猛烈的抨击过这本奇书,这是因为在先秦诸子的哲学中,主要有两大研究传统:一是以研究社会政治、伦理法制为中心的人文主义传统;一是以自然宇宙为中心的自然主义传统。而公孙龙主要研究以逻辑分析为核心的语言哲学,因而可以说公孙龙的哲学是一种与传统的理性哲学所不同的知性哲学。他强调分析,目的在于克服传统以综合为特征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精确性,重视思辨的作用,重视以含义准确的范畴来构筑自己的学说体系。

  公孙龙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首先,他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立场,提出了类似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本体理论,这是对中国古代哲学本体论的一个独特贡献;其次,他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知性认识理论和知性思维方式;第三,公孙龙所创立的知性逻辑学说可以说是他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最伟大的贡献。正是他在中国思想上第一个提出了相对完整和系统的知性逻辑学说,论证了知性逻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的思维规律。他上承邓析、伊文、惠施的名家学说,下启后期墨家和荀子的逻辑思想,因而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正是公孙龙在总结邓析所开创的名实之辨的基础上,将名实问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问题来加以研究,从而使逻辑学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人。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上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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