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约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驻马店上蔡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秦统一之后,李斯参与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众议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提出并且主持了文字、车轨、货币、度量衡的统一。李斯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贡献巨大,但是害死了韩非和被赵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后被赵高所害。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论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其中作于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的《谏逐客书》,是传诵千古的名篇。当时韩国为阻滞秦国的…详情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详情
秦丞相李斯,战国时上蔡人。初为上蔡郡小吏,后入秦辅助秦始皇,完成了统一 六国的大业,官拜丞相,被世人尊称为“千古一相”。李斯的故居有两处: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在今上蔡一中…详情
李斯(约公元前年—公元前年),李氏,名斯,字通右 (先秦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司马迁著《史记》,设有《李斯列…详情
师于荀子 李斯在楚国做过“郡小吏”,但郁郁不得志。后拜先秦的最后一位儒家——荀子。荀子博学深思,其思想学说以儒家为本,兼采道、法、名、墨诸家之长。且颇有向法家转变的趋势。李斯…详情
施才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年轻时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他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详情
妒杀韩非 正当李斯步步高升的时候,秦王却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继承了荀子的学说,并在此基础上,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结合起来,并加以丰…详情
李斯
字号:字通古 |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于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讬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摘自“国学宝典”/西汉·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李斯(约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右(先秦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司马迁著《史记》,设有《李斯列传》。
李斯入秦后,先在吕不韦手下做门客,逐渐的取得吕不韦的信任。吕不韦推荐其作了秦王政的侍卫。李斯有了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自此不断的将自己的思想兜售给赢政。此时胸怀雄心壮志的赢政尚还年轻,其一统六国的思想却与李斯不谋而合,慢慢的赢政开始信任李斯,其思想也与赢政的思想逐渐融合。很快李斯成为秦王嬴政的一名心腹。
李斯重新受到赢政的重用后,制定了蚕食,各个击破六国的策略和部署,并努力组织实施。结果仅仅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先后灭了六国。建立了一统天下的秦帝国之后,李斯坐上丞相的位置,同时也走向了其事业的顶峰。
李斯为巩固刚刚建立的秦帝国的威严,打击儒生以古诽今、诽谤朝政的行为。李斯这位推崇法家思想的丞相书写下了“焚书坑儒”这篇“大作”。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政将韩非下狱拷打。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政,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政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令李斯去处理韩非一案(结合之前所言即让李斯杀死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这一说法出自曹升的《流血的仕途》一说,但争议颇大。
这次焚书的原因,是由于讨论是否分封的问题而引起的,无论是主张分封还是反对分封的大臣,都是为了秦始皇长久统治打算,他们并无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李斯借题发挥,最后竟造成焚书的结局,也不是没有缘由的。
李斯在文学上以散文见长。其文上承战国荀卿,下启西汉邹阳、枚乘,不仅布局谋篇构思严密,而且设喻说理纵横驰骋,既重质实,又饶文采,往往文质互生,在寂寥的秦代文坛上一枝独秀。
司马贞:“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苏轼:“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