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城镇
西藏著名古城镇有拉萨、日喀则、昌都、江孜、夏鲁、狮泉河、萨迦、穷结等地。布局方式大体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由于政教合一的社会制度,使得城镇与寺庙结合一体,宗教色彩农厚。拉萨、昌都等城镇,均是以佛殿经常或寺院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拉萨古称“惹萨”,而“惹萨”最初乃是大昭寺的名字,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松赞干布兴建大昭寺,拉萨成为王朝的政治中心。
公元17世纪,五世达赖建立噶丹颇章王朝,重建拉萨,大昭寺周围出现了贡德林、泽门林、丹杰林、泽觉林等寺院,各大寺庙的扎仓、康村,僧俗官员与贵族府邸,市场以及民房等。整个城镇占地1.3平方公里,以大昭寺为中心,向四周延伸。设内、中、外三条朝拜道,并以中、外朝拜道组成城市交通网。每年大、小昭寺法会时,市内可容纳二、三万喇嘛讲经说法。它即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又是一座典型的宗教城市。
镇寺结合的夏鲁镇
夏鲁镇在镇寺组合上,又是另一种处理手法。夏鲁,相传吐蕃时代的十大商市之一,位于日喀则附近的谷地,镇的四周,有夯土城墙围绕,夏鲁寺则位于城西,占据全城面种的三分之一。萨迦、桑耶,则以寺庙为主体。规模巨大的萨迦南、北寺和平措、卓玛两座法王宫殿,占据重曲河两岸,北寺逶迤几里,居民区依附于寺庙。桑耶寺也是如此,城镇的另一种类型是以宗为主体,居住区、寺院围绕宗山建筑布置。宗政府占据山头,山下为居民区簇拥,寺庙或位于城镇一端,或建于册腰。如日喀则、江孜、穷结宗均产典型实例。
西藏的民居
在西藏广阔的区域,散布着形式多样的民居建筑,藏北的帐房,卫藏南部谷地的“碉楼”,雅鲁藏布江流域林区的木构建筑,以及阿里高原的窗洞均具有浓厚的民族特点和地区色彩。
藏族牧民夏季居住的帐房
牧区,以帐篷为主。帐房的面一般为方形或长方形,用木棍支撑高约2米左右的框架,上覆黑色牦牛毛毡毯,四周用牛毛绳牵引,固定在地上。帐篷正脊留有宽15厘米左右、长1.5米的缝隙,供采光和通风。帐房内部周围用草泥块或土坯垒成高约40—50厘米的矮墙,上面堆放青稞、酥油袋和牛粪。中间置灶,灶后供佛,这种帐房制作简单,拆装灵活,运输方面,适应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
拉萨、日喀则、昌都等城镇和其周围村庄的土、石木结构的民居,人称“碉楼”。拉萨民居,一般为内院回廊形式,二层或三层,院枘有水井,厕所设于院落的一角。城镇周围,多为手工业者、工匠、农民自建的独院式平房住宅。山南地区农村民居,由于人们爱户外活动,常利用外廓设置开敞式起居空间,颇有特点。许多农村民居建筑,无论是居室、厨房、贮藏、庭院的设计,还是牛棚、猪圈、厕所的布置、功能都比较合理。有的民居,巧妙地利用山坡地,把建筑下层作牲口圈,上层作庭院或起居声所,使得人畜分置,互不干扰,改善了卫生条件。
这些民居的显著特点是:方形居室,多功能家具和底层高。居室大多以2×2米柱网为单元,组合成4×4米的方形平面。建筑层高2.2-2.4米。家具主要有卡垫床、小方桌、藏柜,具有矮小、多用等的特点。家具沿墙布置,充分利用室内边角面积,使得活动面积集中,使用方便。
结构系统,多为土木、石木混合结构,土坯墙厚一般40-50厘米,毛石墙厚50-80厘米,冬暖夏凉,适应高原的气候特点。屋枯均为阿嘎土夯打成的平顶。
藏东南民居
西藏东部林区村镇民居,又别具一格。如林芝地区的民居,多为独院式,由居室(兼厨房)、贮藏间、牧畜房和外廊、厕所等组成。居室平面以方形柱网组合方形或长方形。室内以炉灶为中心,周围布置床和其它家具。建筑层高在2-2.3米左右。因林区多雨,屋面采用坡顶。山尖空间常被利用作阁楼贮存草料、杂物。建筑多采用木构架承屋结构系统,墙材料除碎石、片石、卵石之外,木板、竹篱、柳条篱亦为多见。屋面密铺木瓦,上压以石块稳定。这些地区的民居,充分体现出就地取材的特点。
阿里地区原民居,河谷平种地带,多独立式村宅,土木结构,以二层居多。上层多作夏居,底层作冬居。靠山崖旁,有窑洞和房窑结合的民居。窑洞平面有方、圆、长方等形状,以4×4米方形窑洞为多。窑洞高2-2.2米左右,平顶拱。窑洞民居,是西藏高原上比较少见的一种民居类型。
西藏民居的历史十分久远,4-5千年前已经出现原始部落和穴居、半穴居式的定所,昌都卡若遗址就是例证。随着社会进步。居住条件也得到发展。它经过长期的演变,在适应西藏高原的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和结合民族生活习惯、文化传统,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从实际出发,而形成经济、适用居住建筑。
(资料来源:中国西藏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