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许多民族都有自己的英雄史诗一样,《乌古斯传》是维吾尔族史诗中最著名的一部。
维吾尔族的英雄史诗《乌古斯传》已流传一千多年,目前所发现最早的回鹘文手抄本,现藏于法国巴黎国民美术馆。
《乌古斯传》已没有原来的题目。这个题目是后人所拟,也有叫《乌古斯可汗的传说》的。残卷共21页、42面,每面9行。第一面第二行中画一公牛,第五面第九行中画一乌,第六面第四行中画一独角兽。
抄录于元代的这部史诗,从众口相传开始,经历过一段漫长的历史过程,融会了各个历史时代的特点,内容得以不断丰富,艺术上也臻于成熟。后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书面形式。
这部英雄史诗不但在维吾尔族中流传广泛,而且在汉族中也留有痕迹。如在张闻笙的武侠小说《风雪载英雄》中就有这样的描述:“戏台上正演《乌古斯传》的优伶戏。戏子都戴面具饰扮人物。此戏是说回鹘人祖先乌古斯可汗,领着几个王子率兵西征,由一只苍狼带路……”
这部史诗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
乌古斯出生时,脸是青色的,嘴巴火红,眉毛、头发乌黑,身上长满绒毛。他的父亲喀拉汗和母亲、皇后阿依可孜很惊奇。他吃了一天的奶就不吃了,从此只吃生肉、喝酒,接着就能和大人对话。他的腿如牛腿,腰像狼腰,有黑豹的脊背,熊的胸脯,40天会走路,很快和大人一起骑马打猎。
一天,乌古斯外出狩猎,夜幕降下一道蓝光。蓝光中出现了一位美丽的仙女,脸庞光彩夺目,眉心有一颗痣,如北斗星一样闪亮。她笑,天上就会彩霞满天;她哭,天上就会下雨。
乌古斯和这位仙女结了婚,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叫太阳,一个叫月亮,一个叫星星。
后来,乌古斯又娶了树神的女儿,也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取名为天、山、海。
乌古斯在少年时期为民除害,消灭了怪兽独角龙。臣民们都拥戴他。当乌古斯登上王位时,举行了为期40天的盛大庆典。
从此,他联合四方邻邦,组成强大的部落联盟。
史诗中写道:“我是你们的可汗,你们拿起盾和弓箭随我征战,让苍狼作为我们的战斗口号,让我们的铁矛像森林一样,让野马奔驰在我们的猎场,让河水在我们的土地上奔流,让太阳做旗帜、蓝天做庐帐。”
征服了三个国家后,又由一条苍毛苍鬃的大公狼带路,征服了女真、身毒、唐兀惕、夏木、马萨尔。
乌古斯把国土分给六个孩子管理。仙女的儿子们获得了从日出地方伸向日落地方的一支金弓;树神之女的儿子们得到的是银箭。乌古斯说:“哥哥是弓,弟弟是箭;箭要服从弓,弟弟要听哥哥的。”
乌古斯召集了部落代表大会,在仪式上立起了两根长木杆,顶上分别挂着金鸡和银鸡,下面分别摆着黑羊和白羊。这都与萨满教的信仰有关。乌古斯可能是一位很古老的英雄神。
英雄史诗《乌古斯传》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写古代维吾尔民族的起源和创世传说。第二部分主要叙述乌古斯的征战活动。在辽阔的西部原野上,乌古斯统领军队向一切敌人发起攻击。在血与火的较量中,乌古斯以英雄的气概和胆识,犹如崛起在旷野上的狂飙,横扫敌营。
看罢全诗,我们发现,英雄乌古斯的经历,就是古代维吾尔民族由弱到强,发展壮大,直至强盛的历史写照。
著名的维吾尔族学者阿不都秀库尔这样评价这部史诗:
“回鹘文《乌古斯传》的内容,反映了从氏族时代到封建汗国的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反映了建立统一强大的封建汗国的倾向。作品中的主要英雄乌古斯可汗及其周围的伯克,是历史上部落或部落联盟的象征性形象。长诗反映了古代维吾尔人的生活与斗争,反映了他们古老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史诗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反映了人民古老的生产方式、习俗、思想观念和信仰,同时用民间传说的方法解释了各个突厥语部的名称,或用传说叙述了部落的渊源;另一部分叙述乌古斯可汗与邻近部落和国家进行的战争。史诗抄本主要用散文体形式写成,其中也有部分韵文。通篇节奏鲜明,富于音乐性。形象集中生动,语言通俗流畅,艺术表现手法多种多样,现实的描述与富于浪漫色彩的神话、传说相互交织,浑然一体。
“关于乌古斯可汗的形象历来研究者都有不同的看法一些外国学者认为他是历史上一个重要人物的形象,但是多数文学家则认为,乌古斯可汗并非历史上存在过的真实英雄人物,而是虚构的典型形象,是用民间史诗塑造英雄的手法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