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珞巴族传说里知道,他们的先民曾使用鹿角、扭羚角耕翻土地,据米新巴部落判断,十代人前曾使用兽骨、石器等粗糙工具农耕,伴随之狩猎和采集维持低下的生活水平。狩猎也是采取围打、围捕、陷阱、绳套等笨拙办法,后来发明了弓箭,但箭头还是竹质的。接近藏区的地方,使用铁器约有五百多年的历史,在腹心地带,使用铁器农耕,也只是二三代人的事。那时,珞巴人还过着“不耕不织,穴处巢居,冬衣兽皮,夏衣木叶”的游猎生活。随着铁器的输入,使珞巴族的各生产部门发生了重大变化。
珞渝地区的耕地有水田、旱田和园圃地三种,旱田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休耕,以待恢复地力。水田约占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园圃地离家近,施肥,精耕细作,架有篱笆,主要种植各种蔬菜,边沿栽植香蕉、甘蔗等。
旱地则以刀耕火种为主。这种地多在离村较远、阳光照射充足的山腰林间。被砍伐的树木和灌木烧后留在地上的草木灰是天然的肥料,可以大大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农作物生长。
每年11月至来年2月为刀砍季节。若是新垦林地要早砍,在秋冬之交砍伐;若是轮休地过年后砍伐。腰粗的树木砍伐数截,弃置暴光晒。每年的3至5月为旱季,也是点火季节。在方圆二三天路程内统一点火,由氏族或部落首领下令点火日期。砍倒的树木和杂草灌木,经过几个月的暴晒,一触火就“辟哩叭啦”地燃烧起来,火舌高达十几米,一块地往往要烧三五天。在烧火的日子里,烟火燎绕,成天不见太阳。树木杂草化为灰烬,即是含氮、磷、钾较高的复合底肥,厚达10至20厘米。烧得越透,肥力越高,杂草越少,庄稼长得越好。烧后一周捡除未烧尽的树枝堆于一处,便可下种了。高杆作物用木棒戳洞点播,小粒种籽则撒播,松土覆盖。刀耕火种地的农作物在抽穗扬花前拔草一次。土地肥力高的,可以连续使用二三年,一般地力的种植一年就遗弃轮休五年左右再砍伐种植。刀耕火种地省工,产量高,村庄附近肥力不足的常耕地反而不及它的产量高,因此,珞巴人很喜欢这种耕地方式。
耕作粗放决定了农作物产量的不稳定性,年景好,收成可达种子的五十几倍,一般仅收回种子的二十几倍。每当庄稼成熟的时候,猴、野猪、熊糟蹋庄稼十分严重,甚至一夜之间毁坏殆尽。珞渝地区少有旱灾、虫灾和病害,半个世纪涝灾发生过两次。
播种完后,家家户户在刀耕火种地头,进行祈丰收祭仪。每户做十升大米饭和一石锅菜,盛入竹皿和木碗中,放在地边,对地神说:“请保佑丰收,不遭兽害”。
秋收前,在十月举行望果节活动。在村内公房旁,摆上各种粮食,敬献酒肉祈求“年年丰收,人丁兴旺”。之后用大石锅煮肉,湿竹筒做米饭,人均一份,连续欢度五天。
收获季节是最繁忙的,七八月份是夏收,主要收获青稞、小麦、早熟玉米、小米、鸡爪谷、豆类等。收获的方法因作物而异。水旱稻、鸡爪谷、小米是用二根竹棍夹掉穗头,玉米是掰棒子,小麦、豆类是秧杆收割。刀耕火种地里建有离地一米多高的竹楼,所收玉米全部储藏于内,不上锁,随吃随取,没有发生过丢粮现象。珞巴族被誉为“不上锁的民族”。
土地村社公有制的残余还普遍存在。村社之间以溪谷、山脊、河流或道路等自然物与四邻为界。村社范围内的土地最初是公有土地。村社成员可以在公有土地上刀耕火种、开荒、狩猎或从事其它生产活动。这种情况至今仍在沿袭着。而在墨脱县情况却有变化。过去随着旧西藏地方政府赋税和徭役的增重,逐步将刀耕火种的林地、水田划归差巴户使用,户主可以支配、继承、出租、转让或交换,但买卖土地的现象还未发现。借地必须付给一定报酬,一般送二竹筒白酒、一个线团(代表哈达),也有送小猪的,征得土地占有者同意后,在划定的范围内砍伐,仅耕种一年,不收地租,个别部落有以工顶租的现象。从土地占有不平衡状态和使用情况来看,珞巴族自身的土地制度,正处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