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侗族总人口为296.03万人,其中:男性156.66万人,女性139.37万人;性别比为112.40。与10年前的'四普'相比,侗族人口增加了45.17万人,增长率为18.00%,平均年增长率1.60%。
在侗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52.9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0%;乡村人口243.03万人,占总人口的82.10%。与10年前相比,侗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9.49个百分点。
侗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贵州省,共有162.86万人,占侗族总人口的55.01%。另外,侗族人口在5万以上的地区还有广西、广东、湖南和湖北。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 27.79%,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66.03%,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6.18%,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4.43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2.48和1.95个百分点。1990年和2000年侗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
15岁及以上人口有213.78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23.25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10.87%,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4.89%,女性成人文盲率为17.45%。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25.27万人,文盲率下降了17.66%。
6岁及以上人口268.20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87.90%,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38.13%,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9.75%,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2.07%。平均受教育年数6.79年,比10年前增加1.44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167.12万人,其中从业为164.56万人,失业2.56万人(按'五普'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82.76%,在业率为81.49%,失业率为1.53%。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81.67%,从事第二产业的占8.07%,从事第三产业的占10.26%。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6.17%,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12.21%,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81.61%。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79%,担任技术工作的占3.88%,办事员占1.50%,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3.97%,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8.20%,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81.61%,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05%。
在侗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8.56%,初婚比例为69.20%,再婚的人数占2.76%,离婚比率为0.85%,丧偶比例为5.75%。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侗族出生人口为41920人(按长表推算),总和生育率为1.81。出生性别比为126.72,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12.55,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44.57,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56.08。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侗族死亡人口为20002人,其中:男性11146人,女性8856人。粗死亡率为6.79‰,其中男性为7.15‰,女性为6.38‰,婴儿死亡率为63.43‰,预期寿命为67.9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