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为16505人。
民族概况
保安族主要聚居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境内,少数散居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各县和青海省的循化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保安族人口数为16505。聚居区的保安族使用保安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大多数人兼通汉语,通用汉文。“保安”系本族自称。旧时因信仰伊斯兰教和风俗习惯与当地回族略同,而被称为“保安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根据本族自愿,定名为保安族。
据文献记载,明洪武四年(1371年),在今青海省同仁县保安城的西山曾建立保安堡。“保安”是由地名演变为族名的。一般认为该族是元、明时期以信仰伊斯兰教的一支蒙古族为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吸收了一部分回族、藏族、土族等而逐渐形成。也有人认为保安族是以四川、陕西等地迁至青海同仁一带的“回回”人为主发展而来。他们原以驻军垦牧形式住在同仁境内隆务河两岸。长期与当地东乡、撒拉、藏等族交往、通婚,而逐步形成发展为保安族。
明末清初,保安族社会发展,人口增加,当时保安城内“番回”达百余家,城外有四屯,一干余户,由土干户统治。雍正七年(1729)土千户王喇夫违抗清朝,川陕总督岳钟琪派兵进剿,将保安堡原募“番兵”遣散,改设“把总”,改属西宁镇统辖。乾隆二十七年(1762)又隶属循化营,由兰州府管辖。同治初年,保安族因受当地喇嘛教隆务寺封建主欺压,被迫东迁。先在循化居住数年,后又转徙今甘肃积石山下大河家、刘集一带定居下来,他们居住的大墩、甘梅、高李等村庄,仍被习惯地称为“保安三庄”。从清末至中华民国时期一直处在地方军阀马安良、马步芳等统治下。1930年起,国民党政府推行保甲制,将该地划为“两保”。
社会经济
保安族聚居区位于甘肃、青海交界的积石山下,北临黄河,气候温和,有丰美的水草。宜农宜牧。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于封建关系的束缚,其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在“保安三庄”占总户数6.7%的地主、富农却占有全部耕地的33%以上,并和当地回族官僚、地主共同霸占着大河家地区的大片林地和果园,几乎垄断了当地所有水利资源。贫苦农民仅有17%的耕地,而且大部是山根干旱地或贫瘠的河滩地。实物地租是地主对农民进行剥削的主要形式,租率一般在50%以上。高利贷剥削名目繁多,其中被称为“驴打滚”的月利一般为一分。致使农民负债累累。此外,地主阶级还通过雇佣长工、无偿劳役、买卖丫环等形式进行剥削和压迫。由于这种沉重的封建压榨,保安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十分落后,粮食亩产不过百斤,人民的生活很苦,加上国民党政府和军阀的抓丁派款和苛捐杂税,致使许多人家破人亡。
保安族以农业生产为主,部分人兼营手工业和副业。他们的农业生产在东迁前已见诸记载,至清雍正初年,保安、撒拉地区,凡有成熟之地,久为恒产。东迁后学习汉、回等族生产技术,耕作采用豆、麦倒茬轮歇制,使用先进的生产工具等,开始大量种植小麦。1949年前,保安族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大麦、豆类、洋芋、荞麦、胡麦、大黄芥和小辣芦等。手工业以打刀为主,被称为“保安刀”,约有100多年的历史。保安刀的生产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制作技艺高超,锋利耐用,精致美观。著名的“双刀”和“双垒刀”的刀把,多用黄铜或红铜、牛骨垒叠而成,图案清雅美丽,享有“十样景”的赞语,誉满甘肃、青海、西藏等省、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保安族获得了民族平等和自治权利。1952年在聚居地区大河家、刘集成立保安族民族乡,1981年9月30日建立了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在自治机关中,保安族领导干部占有相当比例,历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保安族的代表。经过社会改革,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
40多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如今的大河家、刘集一带,水利事业逐年发展,水浇田由建国初期的数百亩发展到七千多亩;兴办了一批乡、队企业,“保安刀”的产量迅速增长;沿山坡栽种了大片榆、柳以及花椒、水果、核桃等经济果木;建立了医院、供销社、邮电所;过去只有一所小学,现在中小学在校生超过建国前16倍以上。队办小型电站,为各族人民造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生产发展很快,农村集市贸易活跃,人民生活不断提高。
文化艺术
在长期发展中,保安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的民间故事、诗歌、谚语等,内容以叙述民族历史传说、青年男女纯朴爱情的居多。保安族能歌善舞。绝大多数人能唱民歌“保安花儿”。这种民歌独具一格,分“保安令”、“脚户令”、“六六三”等曲调,即兴编词入唱,优美动听。舞蹈吸收了藏族舞的某些特点,动作节奏鲜明、欢快豪放。男子喜欢奏丝竹乐。造型艺术较丰富,妇女擅长剪纸,家庭木制用具、器皿及保安刀把上刻有十分别致的花纹或绘有色彩绚丽的图画。
风俗习惯
保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明显地受到伊斯兰教教规的约束。同时,由于历史上与邻近民族长期杂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外族文化,特别是回、汉民族的影响。
保安族的家庭,过去多为为家长制的大家庭。现在,已完全被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所取代。家庭中父母为绝对权威,对子女婚姻实行父母包办。解放前,保安族不与非伊斯兰民族通婚,而且不同教派之间通婚情况也罕见。习惯早婚。还要取得教主的许可。不过,这种情况现在已有所改变。男方从说婚到结婚,至少要送两次彩礼,礼金很重。第一次说亲时,称“定茶”;第二次在举行婚礼前,称为“干礼”。结婚选在“主麻日”。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夫家饭菜,而是由娘家送来。
保安族的的饮食多以小麦、青稞和玉米为主,一般做成馒头、面条、油香、馓子等;肉食只吃羊、牛肉,忌食血和猪、马、驴等非反刍动物的肉和血以及凶禽猛兽。
保安族服饰有特殊的地方。男子喜戴号帽(白布圆小帽),穿白衫,套青布坎肩。在节日时戴小礼帽,穿翻领大襟藏式长袍,束腰带,系腰刀,足登长筒马靴。妇女多喜穿紫红、绿色等色彩鲜艳的灯芯绒衣裤。现在,也有许多妇女仿效汉族妇女,头上系各色纱巾。
保安族人民以村落聚居,住房多为土木结构的低矮平房,房院相互连结,坐落有序,颇具特色。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保安族人民长期以来信仰伊斯兰教,属于逊尼派,内部也有老教、新教之分。至于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保安族地区,尚无定论,据文献记载,在明初保安人中就已有伊斯兰教徒。但在保安地区普遍接受伊斯兰教,是在清康熙年间。在老教下分若干支派,两个主要的支派(门宦):崖头门宦和高赵家门宦。这种门宦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宗教封建特权制度。伊斯兰教在保安地区传播,特别是伊斯兰教各门宦通过政治和宗法手段对族内控制,宗教不仅对保安族人民的社会心理和精神生活,而且对保安族的历史、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都产生过深刻的作用和影响。
保安族的节日活动,除春节等少数民几个节日外,几乎全部节日都属于伊斯兰教的宗教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