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有“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鄂伦春族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他们的衣食住行及传统文化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
定居之后,传统的生产方式——狩猎与鄂伦春族群众的生活方式已经不相适应了。上个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大潮冲击着旧的体制、旧的观念,也唤醒了深山中沉睡的鄂伦春人。鄂伦春自治旗领导班子意识到,民族的落后根源是经济的落后。改变现状,必须打破封闭的状况,必须换脑,改变落后的传统观念意识,才能推动鄂伦春民族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民族才能进步。
1994年,鄂伦春旗政府开始做“禁猎”的思想动员工作,宗旨是“改变民族落后的经济制度,给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生活环境;保护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当时在社会上和鄂伦春民族中引起强烈的反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狩猎是鄂伦春民族的特色,改变狩猎这种生产方式会丢失传统的民族文化遗产。经过近两年的动员准备工作,1996年1月23日,鄂伦春自治旗政府正式颁布了《禁猎通告》,在全旗境内全面实施禁猎,并收存猎民枪支弹药。鄂伦春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终于迈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步伐,告别了原始落后的狩猎生产方式,走上了发展农业、工副业等现代产业的道路,实现了鄂伦春族发展史上的第三次跨越。
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鄂伦春民族的道德观、价值观、婚育观等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一同前行的。在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观念的指导下,告别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鄂伦春人民逐步走上了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向着小康生活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