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到女方家里居住,是傣族传统的习俗。解放前,丈夫到女方家上门(傣族称“宾黑”),一般需要三年。满三年后,经男方父母提出要求,女方父母同意,方能携带妻子到自己父母家居住。女方嫁到男方家,傣语称为“宾摆”。女方在男方家住满三年后,夫妻俩人再到女方家居住,由此循环往复,直到另立门户继承了某一方的财产为止。
解放后,这种情况有了变化,如果男方是独生子,家里缺乏劳动力,男方家长可以向女方家长提出要求,提前把新娘接到婆家,甚至婚后七天就可以接走了。如果男方家里人多,劳动力充足,而女方家里是独生女或缺乏男劳动力,男方可以长期地从妻居住,但这已经不算“上门”,而是成为这一家的主人了。
一般来说,男女青年结了婚,生了孩子,都喜欢从父母家庭里分出来,另盖房子居住。
傣族地区一般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夫妻中若有一人先死,没有死的人不管年纪有多大,都要在给死者举行葬礼的时候,举行与死者断绝关系的仪式。如:有的用绳子拴在棺材或包裹尸体的席子上,由老人把绳子割断;有的用一对蜡条放在死者的棺材上,把棺材送到楼梯口,以表示和死者断绝了一切联系,愿意改嫁或再娶的,也就可以改嫁或再娶了,没有任何人刁难和歧视。
傣族的家庭一般是很和睦的,夫妻极少有离婚的,在村寨里也很少看见夫妻吵架、打架和父母打骂孩子的现象。
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傣族地区一向都有尊老爱幼、尊夫爱妻的良好风尚。当丈夫大发雷霆的时候,妻子或一方不发,或用好话说服丈夫;当妻子怒不可遏的时候,丈夫也这样对待她。对于孩子,父母一个是火,一个是水,也就是说,当孩子做错了事,父母中的一人把怒火发泄在孩子身上的时候,另一人就要用好言相劝,用水把火泼熄。如果父母都做“火”,孩子就受不了;反之,如果两人都做 “水”孩子也就不听话了。
二是由于婚后夫妻的经济是独立的,谁也不受谁的支配。一旦双方发生矛盾,女方可以携带着自己的财产回娘家。同样,在男方到女方家上门期间,若夫妻感情发生破裂,男方与可以携带着自己的东西回父母家里。
儿女长大以后,经济也是独立的,他们可以单独饲养家禽、牲畜,栽种水果,收入归自己。
长子长女结婚以后,一般都要从父母家庭里分出去,另立门户,由幼子或幼女同父母一起居住,父母年老后主要由他们赡养,父母死后财产由他们继承,其他人不会和他们争夺。
和睦的家庭就必然出现和睦的气氛,村寨里当然就很少听到吵闹之声了,难怪有人把傣族地区称为“没有侵夺的乐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