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前,裕固族存在两种婚姻制度:一种是一夫一妻制的从夫居婚,另一种是女不出嫁的帐房戴头婚。无论是哪一种婚姻形式,同氏族之人不能通婚,辈份不同者亦不能通婚。违者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被赶出部落。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特点是男娶女嫁,妻从夫居。裕固族这一婚姻制度又有三种形式:成年婚、换门婚和童养媳婚。
成年婚多由父母包办,男子到结婚年龄(15岁左右),父母便为之操办婚姻。一般要经过求婚、定婚、结婚三个步聚,彩礼很重,而且必须门当户对。也有大户娶穷人女子,但穷人绝不可能娶大户女子。由于结婚需花钱太多,贫穷牧民聚妻十分困难。因此,裕固族十有八九不能正式结婚。
“换门婚”或“交换婚”在裕固族中也存在,即在两家兄弟姐妹之间互相交换姑娘成婚,或舅表、姑表之间相互通婚。这种婚姻不用彩礼,可避免沉重的负担。一些贫穷牧民采用这一婚姻形式。
裕固族的童养媳婚现象也不少。有钱人家当儿子七八岁时,便给他聚十七八岁的姑娘为妻,甚至有三岁孩子娶十几岁的媳妇的现象,媳妇把丈夫看大后再与之同房。
20世纪50年代后,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父母包办的买卖婚姻也逐步被抛弃,代之而起的是自由恋爱男女平等的一夫一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