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柱”里抢寡妇
鄂伦春的"抢亲"习俗,仅见於寡妇再嫁时,他们的习惯是:寡妇如有儿子,一般不能再嫁,如要再嫁,得把儿子养大才行。她的娘家如执意要她改嫁,就不得不采取暴力手段,联合新许配的男家,有时为了壮声势还联合双方"乌力楞"的成员,到原夫家抢亲。鄂伦春人有个规榘,祗要把女子抢出她居住的"仙人柱"(住房的名称),男方家庭就无权强留女方;不过,可以从抢亲人新赶的驯鹿中挑选若干匹驯鹿作为补偿。
原夫家不愿寡妇再嫁,妇家带领新许配的男亲家来抢亲时,免不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甚至动武。但因抢亲者人多势众,又是突然袭击,原夫家抵挡不住,寡妇也往往便轻易地被抢出"仙人柱"。抢亲成功后,女家再回到"仙人柱"坐一坐,对原夫家表示歉意。
结婚绕圈子
鄂伦春人在结婚的那一天,新郎要到新娘家去接亲,新娘家的人则要到半路迎接男方的结亲队伍,就是男女双方同住一个地方,同样也要绕着圈子去迎接。新郎的接亲队伍将要进入女方部落的驻地时,要与女方的迎接队伍举行赛马活动,到达女方部落后,新郎被留在女方家的斜仁柱住下,其馀的人则被安置在别的斜仁柱处。回来时,新郎要提早一天出发,次日领着本氏族的一个弟弟到中途去迎接新娘。当新娘与伴娘以及送亲的人们进入男方部落驻地时,同样也要举行赛马活动,但新娘和伴娘则不参加赛马,在一旁充当观众并为自己一方呐喊助威。
认亲同吃肉粥
鄂伦春族男孩到了十五、六岁。父母就要操心到外氏族为他物色女子。遇到合适的对象,便请媒人到女家求婚,几经波折,好不容易得到女家的认可之后,男子还必须在其母亲和媒人的陪同下,携带猎物到女家认亲。
若男女双方已经成年,在认亲当夜可以同房。同房前必须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那就是男女各用一只手同端一个桦树皮碗,用另一只手共用一双筷子,同吃碗中的"老考太"(肉粥),以表示结成夫妻之后要同甘共苦,白头偕老。认亲时,男子要穿上黑皮边的新衣,在坎肩的背后和肩部刺上云纹,女子则要修饰鬓角和眉毛,并要把头发梳成两辫盘在头上。这种习惯的打扮是青年男女已订婚的标志。
在正式结婚之前,男子要亲自给女家送去若干驯鹿作为聘礼,并向岳父母叩头。按习惯,男子在送礼时,可以和未婚妻再次同房。在择定的吉日迎亲,更是热闹异常。新郎要率领全"乌力楞"(家族的一个组织单位)兄弟姐妹浩浩荡荡去迎亲,而新娘则要带上男方送去的部分驯鹿和自己"乌力楞"送的礼物,同回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