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
公元纪年
公元是“公历纪元”的简称,是国际通行的纪年体系。以传说中耶稣基督的生年为公历元年(相当于中国西汉平帝元年)。
公元常以 A.D.(拉丁文 Anno Domini 的缩写,意为“主的生年”)表示,公元前则以 B.C.(英文 Before Christ 的缩写,意为“基督以前”)表示。
这种纪年体系开始在欧洲各国采用。中国从辛亥革命后的次年(1912年)起采用公历月、日,但同时采用中华民国纪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元纪年制度,这是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决定的。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应采用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公用的纪年制度,即用公元为新中国的纪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四项决议的第二项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
世界各国关于纪年的方法有很多,不过目前世界上最通用的是公元纪年法。除此之外,还有干支纪年法、天文纪年法、历史纪年法、帝王年号纪年法等。另外,还有伊斯兰教纪元、佛教纪元、犹太教纪元以及希腊纪元、日本纪元等。
在中国,早在公元前2000多年就有了自己的历法。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使用的是“干支纪元法”,即把十天干和十二地支分别组合起来,每60年为一个周期。
由于公元纪年的起点是公元1年,而没有“公元0年”,所以大多数对公元纪年有充分了解的科学家和世界上大多数权威天文机构,都明确支持21世纪始于2001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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