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之卷四十九·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原文全文在线阅读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元城徒焉。
充少孤,乡里称孝。
后到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
好博览而不守章句。
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
后归乡里,屏居教授。
仕郡为功曹,以数谏争不合去。
充好论说,始若诡异,终有理实。
以为俗儒守文,多失其真,乃闭门潜思,绝庆吊之礼,户牖墙壁各置刀笔。
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馀万言,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
刺史董勤辟为从事,转治中,自免还家。
友人同郡谢夷吾上书荐充才学,肃宗特诏公车征,病不行。
年渐七十,志力衰耗,乃造《养性书》十六篇,裁节嗜欲,颐神自守。
永元中,病卒于家。
王符字节信,安定临泾人也。
少好学,有志操,与马融、窦章、张衡、崔瑗等友善。
安定俗鄙庶孽,而符无外家,为乡人所贱。
自和、安之后,世务游宦,当涂者更相荐引,而符独耿介不同于俗,以此遂不得升进。
志意蕴愤,乃隐居著书三十馀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章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
其指讦时短,讨谪物情,足以观见当时风政,著其五篇云尔。
《贵忠篇》曰:
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
皇天之所爱育者,人也。
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爱,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
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人,达上则思进贤,故居上而下不怨,在前而后不恨也。
《书》称“天工人其代之”。
王者法天而建官,故明主不敢以私授,忠臣不敢以虚受。
窃人之财犹谓之盗,况偷天官以私己乎。
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
夫五代之臣,以道事君,泽及草木,仁被率土,是以福祚流衍,本支百世。
季世之臣,以谄媚主,不思顺天,专杖杀伐。
白起、蒙恬,秦以为功,天以为贼。
息夫、董贤,主以为忠,天以为盗。
《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鲜不及矣”是故德不称,其祸必酷。
能不称,其殃必大。
夫窃位之人,天夺其鉴。
虽有明察之资,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旧,丧其本心,疏骨肉而亲便辟,薄知友而厚犬马,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贷人一钱,情知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骨肉怨望于家,细人谤讟于道。
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历观前政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子其何异哉。
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
婴儿常病,伤于饱也。
贵臣常祸,伤于宠也。
哺乳多则生痫病,富贵盛而致骄疾。
爱子而贼之,骄臣而灭之者,非一也。
极其罚者,乃有仆死深牢,衔刀都市,岂非无功于天,有害于人者乎。
夫鸟以山为埤而增巢其上,鱼以泉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者饵也。
贵戚愿其宅吉而制为令名,欲其门坚而造作铁枢,卒其所以败者,非苦禁忌少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耳。
不上顺天心,下育人物,而欲任其私智,窃弄君威,反戾天地,欺诬神明。
居累卵之危,而图太山之安。
为朝露之行,而思传世之功。
岂不惑哉。
岂不惑哉。
《浮侈篇》曰:
王者以四海为家,兆人为子。
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饑。
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
今举俗舍本农,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
“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今察洛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
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
天下百郡千县,市邑万数,类皆如此。
本末不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饑寒。
饑寒并至,则民安能无奸轨。
奸轨繁多,则吏安能无严酷。
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
愁怨者多,则咎征并臻。
下民无聊,而上天降灾,则国危矣。
夫贪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化,危生于安。
是故明王之养民,忧之劳之,教之诲之,慎微防萌,以断其邪。
故《易》美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七月》之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
由此观之,人固不可恣也。
今人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而习调欺。
或以谋奸合任为业,或以游博持掩为事。
丁夫不扶犁锄,而怀丸挟弹,携手上山邀游,或好取土作丸卖之,外不足御寇盗,内不足禁鼠雀。
或作泥车瓦狗诸戏弄之具,以巧诈小儿,此皆无益也。
《诗》刺“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又妇人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妻女。
羸弱疾病之家,怀忧愤愤,易为恐惧。
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崎岖路侧,风寒所伤,奸人所利,盗贼所中。
或增祸重崇,至于死亡,而不知诬所欺误,反恨事神之晚,此妖妄之甚者也。
或刻画好缯,以书祝辞。
或虚饰巧言,希致福祚。
或糜折金彩,令广分寸。
或断截众缕,绕带手腕。
或裁切绮縠,缝紩成幡。
皆单费百缣,用功千倍,破牢为伪,以易就难,坐食嘉谷,消损白日。
夫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实漏卮,皆所宜禁也。
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绨,革舄韦带。
而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庐第,奢过王制,固亦甚矣。
且其徒御仆妾,皆服文组彩牒,锦锈绮纨,葛子升越,筩中女布。
犀象珠玉,虎魄玳瑁,石山隐饰,金银错镂,穷极丽靡,转相夸咤。
其嫁娶者,车軿数里,缇帷竟道,骑奴侍童,夹毂并引。
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其不逮,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业。
古者必有命然后乃得衣缯丝而乘车马,今虽不能复古,宜令细民略用孝文之制。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
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桐木为棺,葛采为缄,下不及泉,上不泄臭。
中世以后,转用楸梓槐柏杶樗之属,各因方土,栽用胶漆,使其坚足恃,其用足任,如此而已。
今者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梓、豫章之木。
边远下土,亦竞相放效。
夫檽、梓、豫章,所出殊远,伐之高山,引之穷谷,入海乘淮,逆河溯洛,工匠雕刻,连累日月,会众而后动,多牛而后致,重且千斤,功将万失,而东至乐浪,西达郭煌,费力伤农于万里之地。
古者墓而不坟,中世坟而不崇。
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崩,弟子请修之,夫子泣曰“古不修墓”及鲤也死,有棺无椁。
文帝葬芷阳,明帝葬洛南,皆不臧珠宝,不起山陵,墓虽卑而德最高。
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
或至金缕玉匣,檽、梓、楩、楠,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务崇华侈。
案鄗毕之陵,南城之冢,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以为褒君爱父,不在于聚财,扬名显亲,无取于车马。
昔晋灵公多赋以雕墙,《春秋》以为不君。
华元、乐举厚葬文公,君子以为不臣。
况于群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过天道乎。
《实贡篇》曰:
国以贤兴,以谄衰。
君以忠安,以佞危。
此古今之常论,而时所共知也。
然衰国危君,继踵不绝者,岂时无忠信正直之士哉,诚苦其道不得行耳。
夫十步之间,必有茂草。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是故乱殷有三仁,小卫多君子。
今以大汉之广土,士民之繁庶,朝廷之清明,上下之修正,而官无善吏,位无良臣。
此岂时之无贤,谅由取之乖实。
夫志道者少与,逐俗者多畴,是以朋党用私,背实趋华。
其贡士者,不复依其质干,准其才行,但虚造声誉,妄生羽毛。
略计所举,岁且二百。
览察其状,则德侔颜、冉,详核厥能,则鲜及中人,皆总务升官,自相推达。
夫士者贵其用也,不必求备。
故四友虽美,能不相兼。
三仁齐政,事不一节。
高祖佐命,出自亡秦。
光武得士,亦资暴莽。
况太平之时,而云无士乎。
夫明君之诏也若声,忠臣之和也如响。
长短大小,清浊疾徐,必相应也。
且攻玉以石,洗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
夫物固有以贱理贵,以丑化好者矣。
智者弃短取长,以致其功。
今使贡士必核以实,其有小疵,勿强衣饰,出处默语,各因其方,则萧、曹、周、韩之伦,何足不致,吴、邓、梁、窦之属,企踵可待。
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爱日篇》曰:
国之所以为国者,以有民也。
民之所以为民者,以有谷也。
谷之所以丰殖者,以有民功也。
功之所以能建者,以日力也。
化国之日舒以长,故其民闲暇而力有余。
乱国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务而力不足。
舒长者,非谓羲和安行,乃君明民静而力有馀也。
促短者,非谓分度损减,乃上暗下乱,力不足也。
孔子称“既庶则富之,既富乃教之”。
是故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
富足生于宽暇,贫穷起于无日。
圣人深知力者民之本,国之基也,故务省徭役,使之爱日。
是以尧敕羲和,钦若昊天,敬授民时。
明帝时,公车以反支日不受章奏,帝闻而怪曰“民废农桑,远来诣阙,而复拘以禁忌,岂为政之意乎”于是遂蠲其制。
今冤民仰希申诉,而令长以神自畜,百姓废农桑而趋府廷者,相续道路,非朝餔不得通,非意气不得见。
或连日累月,更相瞻视。
或转请邻里,馈粮应对。
岁功既亏,天下岂无受其饑者乎。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从此言之,中才以上,足议曲直,乡亭部吏,亦有任决断者,而类多枉曲,盖有故焉。
夫理直则恃正而不桡,事曲则谄意以行赇。
不桡故无恩于吏,行赇故见私于法。
若事有反复,吏应坐之,吏以应坐之故,不得不枉之于庭。
以羸民之少党,而与豪吏对讼,其势得无屈乎。
县承吏言,故与之同。
若事有反复,县亦应坐之,县以应坐之故,而排之于郡。
以一民之轻,而与一县为讼,其理岂得申乎。
事有反复,郡亦坐之,郡以共坐之故,而排之于州。
以一民之轻,与一郡为讼,其事岂获胜乎。
既不肯理,故乃远诣公府,公府复不能察,而当延以日月。
贫弱者无以旷旬,强富者可盈千日。
理讼若此,何枉之能理乎。
正士怀怨结而不见信,猾吏崇奸轨而不被坐,此小民所以易侵苦,而天下所以多困穷也。
且除上天感痛致灾,但以人功见事言之。
自三府州郡,至于乡县典司之吏,辞讼之民,官事相连,更相检对者,日可有十万人。
一人有事,二人经营,是为日三十万人废其业也。
以中农率之,则是岁三百万人受其饑者也。
然则盗贼何从而销,太平何由而作乎。
《诗》云“莫肯念乱,谁无父母”百姓不足,君谁与足。
可无思哉。
可无思哉。
《述赦篇》曰:
凡疗病者,必知脉之虚实,气之所结,然后为之方,故疾可愈而寿可长也。
为国者,必先知民之所苦,祸之所起,然后为之禁,故奸可塞而国可安也。
今日贼良民之甚者,莫大于数赦赎。
赦赎数,则恶人昌而善人伤矣。
何以明之哉。
夫勤敕之人,身不蹈非,又有为吏正直,不避强御,而奸猾之党横加诬言者,皆知赦之不久故也。
善人君子,被侵怨而能至阙庭自明者,万无数人。
数人之中得省问者,百不过一。
既对尚书而空遣去者,复什六七矣。
其轻薄奸轨,既陷罪法,怨毒之家冀其辜戮,以解畜愤,而反一概悉蒙赦释,令恶人高会而夸咤,老盗服臧而过门,孝子见仇而不得讨,遭盗者睹物而不敢取,痛莫甚焉。
夫养稂莠者伤禾稼,惠奸轨者贼良民。
《书》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先王之制刑法也,非好伤人肌肤,断人寿命也。
贵威奸惩恶,除人害也。
故经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诗》刺“彼宜有罪,汝反脱之”。
古者唯始受命之君,承大乱之极,寇贼奸轨,难为法禁,故不得不有一赦,与之更新,颐育万民,以成大化。
非以养奸活罪,放纵天贼也。
夫性恶之民,民之豺狼,虽得放宥之泽,终无改悔之心。
旦脱重梏,夕还囹圄,严明令尹,不能使其继绝。
何也。
凡敢为大奸者,才必有过于众,而能自媚于上者也。
多散诞得之财,奉以谄谀之辞,以转相驱,非有第五公之廉直,孰不为顾哉。
论者多曰“久不赦则奸轨炽而吏不制,宜数肆眚以解散之”此未昭政乱之本源,不察祸福之所生也。
后度辽将军皇甫规解官归安定,乡人有以贷得雁门太守者,亦去职还家,书刺谒规。
规卧不迎,既入而问“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又白王符在门。
规素闻符名,乃惊遽而起,衣不及带,屣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欢。
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言书生道义之为贵也。
符竟不仕,终于家。
仲长统字公理,山阳高平人也。
少好学,博涉书记,赡于文辞。
年二十馀,游学青、徐、并、冀之间,与交友者多异之。
并州刺史高幹,袁绍甥也。
素贵有名,招致四方游土,士多归附。
统过幹,幹善待遇,访以当时之事。
统谓幹曰“君有雄志而无雄才,好士而不能择人,所以为君深戒也”幹雅自多,不纳其言,统遂去之。
无几,幹以并州叛,卒至于败。
并、冀之士皆以是异统。
统性俶傥,敢直言,不矜小节,默语无常,时人或谓之狂生。
每州郡命召,辄称疾不就。
常以为凡游帝王者,欲以立身扬名耳,而名不常存,人生易灭,优游偃仰,可以自娱。
欲卜居清旷,以乐其志,论之曰:
使居有良田广宅,背山临流,沟池环匝,竹木周布,场圃筑前,果园树后。
舟车足以代步涉之艰,使令足以息四体之役。
养亲有兼珍之膳,妻孥无苦身之劳。
良朋萃止,则陈酒肴以娱之。
嘉时吉日,则亨羔豚以奉之。
蹰躇畦苑,游戏平林,濯清水,追凉风,钓游鲤,弋高鸿。
讽于舞雩之下,咏归高堂之上。
安神闺房,思老氏之玄虚。
呼吸精和,求至人之仿佛。
与达者数子,论道讲书,俯仰二仪,错综人物。
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
消摇一世之上,睥睨天地之间。
不受当时之责,永保性命之期。
如是,则可以陵霄汉,出宇宙之外矣。
岂羡夫入帝王之门哉。
又作诗二篇,以见其志,辞曰:
飞鸟遗迹,蝉蜕亡壳。
腾蛇弃鳞,神龙丧角。
至人能变,达士拔俗。
乘云无辔,骋风无足。
垂露成帏,张霄成幄。
沆瀣当餐,九阳代烛。
恒星艳珠,朝霞润玉。
六合之内,恣心所欲。
人事可遗,何为局促。
大道虽夷,见几者寡。
任意无非,适物无可。
古来绕绕,委曲如琐。
百虑何为,至要在我。
寄愁天上,埋忧地下。
叛散《五经》,灭弃《风》、《雅》。
百家杂碎,请用从火。
抗志山栖,游心海左。
元气为舟,微风为柂。
敖翔太清,纵意容冶。
尚书令荀彧闻统名,奇之,举为尚书郎。
后参丞相曹操军事。
每论说古今及时俗行事,恒发愤叹息。
因著论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馀万言。
献帝逊位之岁,统卒,时年四十一。
友人东海缪袭常称统才章足继西京董、贾、刘、杨。
今简撮其书有益政者,略载之云。
《理乱篇》曰:
豪杰之当天命者,未始有天下之分者也。
无天下之分,故战争者竞起焉。
于斯之时,并伪假天威,矫据方国,拥甲兵与我角才智,程勇力与我竞雌雄,不知去就,疑误天下,盖不可数也。
角知者皆穷,角力者皆负,形不堪复伉,势不足复校,乃始羁首系颈,就我之衔绁耳。
夫或曾为我之尊长矣,或曾与我为等侪矣,或曾臣虏我矣,或曾执囚我矣。
彼之蔚蔚,皆匈詈腹诅,幸我之不成,而以奋其前志,讵肯用此为终死之分邪。
及继体之时,民心定矣。
普天之下,赖我而得生育,由我而得富贵,安居乐业,长养子孙,天下晏然,皆归心于我矣。
豪杰之心既绝,士民之志已定,贵有常家,尊在一人。
当此之时,虽下愚之才居之,犹能使恩同天地,威侔鬼神。
暴风疾霆,不足以方其怒。
阳春时雨,不足以喻其泽。
周、孔数千,无所复角其圣。
贲、育百万,无所复奋其勇矣。
彼后嗣之愚主,见天下莫敢与之违,自谓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聘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恶。
目极角之观,耳穷郑、卫之声。
入则耽于妇人,出则驰于田猎。
荒废庶政,弃亡人物,澶漫弥流,无所底极。
信任亲爱者,尽佞谄容说之人也。
宠贵隆丰者,尽后妃姬妾之家也。
使饿狼守庖厨,饑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斫生人之骨髓。
怨毒无聊,祸乱并起,中国扰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
昔之为我哺乳之子孙者,今尽是我饮血之寇仇也。
至于运徙势去,犹不觉悟者,岂非富贵生不仁,沉溺致愚疾邪。
存亡以之迭伐,政乱从此周复,天道常然之大数也。
又政之为理者,取一切而已,非能斟酌贤愚之分,以开盛衰之数也。
日不如古,弥以远甚,岂不然邪。
汉兴以来,相与同为编户齐民,而以财力相君长者,世无数焉。
而清洁之士,徒自苦于茨棘之间,无所益损于风俗也。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
船车贾贩,周于四方。
废居积贮,满于都城。
琦赂宝贷,巨室不能容。
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
妖童美妾,填乎绮室。
倡讴伎乐,列乎深堂。
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
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
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
睇盼则人从其目之所视,喜怒则人随其心之所虑。
此皆公侯之广乐,君长之厚实也。
苟能运智诈者,则得之焉。
苟能得之者,人不以为罪焉。
源发而横流,路开而四通矣。
求士之舍荣乐而居穷苦,弃放逸而赴束缚,夫谁肯为之者邪。
夫乱世长而化世短。
乱世则小人贵宠,君子困贱。
当君子困贱之时,跼高天,蹐厚地,犹恐有镇厌之祸也。
逮至清世,则复入于矫枉过正之检。
老者耄矣,不能及宽饶之俗。
少者方壮,将复困于衰乱之时。
是使奸人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挂不赦之罪辜。
苟目能辩色,耳能辩声,口能辩味,体能辩寒温者,将皆以修洁为讳恶,设智巧以避之焉,况肯有安而乐之者邪。
斯下世人主一切之愆也。
昔春秋之时,周氏之乱世也。
逮乎战国,则又甚矣。
秦政乘并兼之势,放虎狼之心,屠裂天下,吞食生人,暴虐不已,以招楚、汉用兵之苦,甚于战国之时也。
汉二百年而遭王莽之乱,计其残夷灭亡之数,又复倍乎秦、项矣。
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
此则又甚于亡新之时也。
悲夫。
不及五百年,大难三起,中间之乱,尚不数焉。
变而弥猜,下而加酷,推此以往,可及于尽矣。
嗟乎。
不知来世圣人救此之道,将何用也。
又不知天若穷此之数,欲何至邪。
《损益篇》曰:
作有利于时,制有便于物者,可为也。
事有乖于数,法有玩于时者,可改也。
故行于古有其迹,用于今无其功者,不可不变。
变而不如前,易而多所败者,亦不可不复也。
汉之初兴,分王子弟,委之以士民之命,假之以杀生之权。
于是骄逸自恣,志意无厌。
鱼肉百姓,以盈其欲。
报蒸骨血,以快其情。
上有篡叛不轨之奸,下有暴乱残贼之害。
虽借亲属之恩,盖源流形势使之然也。
降爵削土,稍稍割夺,卒至于坐食奉禄而已。
然其洿秽之行,淫昏之罪,犹尚多焉。
故浅其根本,轻其恩义,犹尚假一日之尊,收士民之用,况专之于国,擅之于嗣,岂可鞭笞叱咤,而使唯我所为者乎。
时政凋敝,风俗移易,纯朴已去,智惠已来。
出于礼制之防,放于嗜欲之域久矣,固不可授之以柄,假之以资者也。
是故收其奕世之权,校其从横之势,善者早登,否者早去,故下土无壅滞之士,国朝无专贵之人。
此变之善,可遂行者也。
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
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窍三辰龙章之肥。
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
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
财赂自营,犯法不坐。
刺客死士,为之投命。
至使弱力少智之子,被穿帷败,寄死不敛,冤枉穷困,不敢自理。
虽亦由网禁疏阔,盖分田无限使之然也。
今欲张太平之纪纲,立至化之基趾,齐民财之丰寡,正风俗之奢俭,非井田实莫由也。
此变有所败,而宜复者也。
肉刑之废,轻重无品,下死则得髡钳,下髡钳则得鞭笞。
死者不可复生,而髡者无伤于人。
髡笞不足以惩中罪,安得不至于死哉。
夫鸡狗之攘穷,男女之淫奔,酒醴之赂遗,谬误之伤害,皆非值于死者也。
杀之则甚重,髡之则甚轻。
不制中刑以称其罪,则法令安得不参差,杀生安得不过谬乎。
今患刑轻之不足以惩恶,则假臧货以成罪,托疾病以讳杀。
科条无所准,名实不相应,恐非帝王之通法,圣人之良制也。
或曰:过刑恶人,可也。
过刑善人,岂可复哉。
曰:若前政以来,未曾枉害善人者,则有罪不死也,是为忍于杀人,而不忍于刑人也。
今令五刑有品,轻重有数,科条有序,名实有正,非杀人逆乱鸟兽之行甚重者,皆勿杀。
嗣周氏之秘典,续吕侯之祥刑,此又宜复之善者也。
《易》曰“阳一君二臣,君子之道也。
阴二君一臣,小人之道也”然则寡者,为人上者也。
众者,为人下者也。
一伍之长,才足以长一伍者也。
一国之君,才足以君一国者也。
天下之王,才足以王天下者也。
愚役于智,犹枝之附干,此理天下之常法也。
制国以分人,立政以分事,人远则难绥,事总则难了。
今远州之县,或相去数百千里,虽多山陵洿泽,犹有可居人种谷者焉。
当更制其境界,使远者不过二百里。
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限失田以断并兼,定五刑以救死亡,益君长以兴政理,急农桑以丰委积,去末作以一本业,敦教学以移情性,表德行以厉风俗,核才艺以叙官宜,简精悍以习师田,修武器以存守战,严禁令以防僭差,信赏罚以验惩劝,纠游戏以杜奸邪,察苛刻以绝烦暴。
审此十六者以为政务,操之有常,课之有限,安宁勿懈堕,有事不迫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向者,天下户过千万,除其老弱,但户一丁壮,则千万人也。
遗漏既多。
又蛮夷戎狄居汉地者尚不在焉。
丁壮十人之中,必有堪为其什五之长,推什长已上,则百万人也。
又十取之,则佐史之才已上十万人也。
又十取之,则可使在政理之位者万人也。
以筋力用者谓之人,人求丁壮,以才智用者谓之士,士贵耆老。
充此制以用天下之人,犹将有储,何嫌乎不足也。
故物有不求,未有无物之岁也。
士有不用,未有少士之世也。
夫如此,然后可以用天性,究人理,兴顿废,属断绝,网罗遗漏,拱柙天人矣。
或曰:善为政者,欲除烦去苛,并官省职,为之以无为,事之以无事,何子言之云云也。
曰“若是,三代不足摹,圣人未可师也。
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小人用法制而至于乱。
均是一法制也,或以之化,或以之乱,行之不同也。
苟使豺狼牧羊豚,盗跖主征税,国家昏乱,吏人放肆,则恶复论损益之间哉。
夫人待君子然后化理,国待蓄积乃无忧患。
君子非自农桑以求衣食者也,蓄积非横赋敛以取优饶者也。
奉禄诚厚,则割剥贸易之罪乃可绝也。
畜积诚多,则兵寇水旱之灾不足苦也。
故由其道而得之,民不以为奢。
由其道而取之,民不以为劳。
天灾流行,开仓库以禀贷,不亦仁乎。
衣食有馀,损靡丽以散施,不亦义乎。
彼君子居位为士民之长,固宜重肉累帛,朱轮四马。
今反谓薄屋者为高,藿食者为清,既失天地之性,又开虚伪之名,使小智居大位,庶绩不咸熙,未必不由此也。
得拘洁而失才能,非立功之实也。
以廉举而以贪去,非士君子之志也。
夫选用必取善士。
善士富者少而贫者多,禄不足以供养,安能不少营私门乎。
从而罪之,是设机置阱以待天下之君子也。
盗贼凶荒,九州代作,饑馑暴至,军旅卒发,横税弱人,割夺吏禄,所恃者寡,所取者猥,万里悬乏,首尾不救,徭役并起,农桑失业,兆民呼嗟于昊天,贫穷转死于沟壑矣。
今通肥饶之率,计稼穑之入,令亩收三斛,斛取一斗,未为甚多。
一岁之间,则有数年之储,虽兴非法之役,恣奢侈之欲,广爱幸之赐,犹未能尽也。
不循古法,规为轻税,及至一方有警,一面被灾,未逮三年,校计骞短,坐视战士之蔬食,立望饿殍之满道,如之何为君行此政也。
二十税一,名之曰貊,况三十税一乎。
夫薄吏禄以丰军用,缘于秦征诸侯,续以四夷,汉承其业,遂不改更,危国乱家,此之由也。
今田无常主,民无常居,吏食日禀,班禄未定。
可为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
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
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
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
若听其自取,后必为奸也。
《法诫篇》曰:
《周礼》六典,冢宰贰王而理天下。
春秋之时,诸侯明德者,皆一卿为政。
爰及战国,亦皆然也。
秦兼天下,则置丞相,而贰之以御史大夫。
自高帝逮于孝成,因而不改,多终其身。
汉之隆盛,是惟在焉。
夫任一人则政专,任数人则相倚。
政专则和谐,相倚则违戾。
和谐则太平之所兴也,违戾则荒乱之所起也。
光武皇帝愠数世之失权,忿强臣之窍命,矫枉过直,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
而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亲其党类,用其私人,内充京师,外布列郡,颠倒贤愚,贸易选举,疲驾守境,贪残牧民,挠扰百姓,忿怒四夷,招致乖叛,乱离斯瘼,怨气并作,阴阳失和,三光亏缺,怪异数至,虫螟食稼,水旱为灾,此皆戚宦之宦所致然也。
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乃足为叫呼苍天,号滕泣血者也。
又中世之选三公也,务于清悫谨慎。
循常飞故者。
是妇女之检柙,乡曲之常人耳,恶足以居斯位邪。
势既如彼,选又如此,而欲望三公勋立于国家,绩加于生民,不亦远乎。
昔文帝之于邓通,可谓至爱,而犹展申徒嘉之志。
夫见任如此,则何患于左右小臣哉。
至如近世,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入于不测之祸,恶可得弹正者哉。
曩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
昔贾谊感绛侯之困辱,因陈大臣廉耻之分,开引自裁之端。
自此以来,遂以成俗。
继世之主,生而见之,习其所常,曾莫之悟。
呜呼,可悲夫。
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者犹知难之,况明哲君子哉。
光武夺三公之重,至今而加甚,不假后党以权,数世而不行,盖亲疏之势异地。
母后之党,左右之人,有此至亲之势,故其贵任万世。
常然之败,无世而无之,莫之斯鉴,亦可痛矣。
未若置丞相自总之。
若委三公,则宜分任责成。
夫使为政者,不当与之婚姻。
婚姻者,不当使之为政也。
如此,在位病人,举用失贤,百姓不安,争讼不息,天地多变,人物多妖,然后可以分此罪矣。
或曰:政在一人,权甚重也。
曰:人实难得,何重之嫌。
昔者霍禹、窦宪、邓骘、梁冀之徒,籍外戚之权,管国家之柄。
及其伏诛,以一言之诏,诘朝而决,何重之畏乎。
今夫国家漏神明于媟近,输权重于妇党,算十世而为之者八九焉。
不此之罪而彼之疑,何其诡邪。
论曰:百家之言政者尚矣。
大略归乎宁固根柢,革易时敝也。
夫遭运无恒,意见偏杂,故是非之论,纷然相乖。
尝试妄论之,以为世非胥、庭,人乘鷇饮,化迹万肇,情故萌生。
虽周物之智,不能研其推变。
山川之奥,未足况其纡险。
则应俗适事,难以常条。
如使用审其道,则殊涂同会。
才爽其分,则一豪以乖。
何以言之。
若夫玄圣御世,则天同极,施舍之道,宜无殊典。
而损益异运,文朴递行。
用时居晦,回泬于曩时。
兴戈陈俎,参差于上世。
及至戴黄屋,服絺衣,丰薄不齐,而致化则一。
亦有宥公族,黥国储,宽惨巨隔,而防非必同。
此其分波而共源,百虑而一致者也。
若乃偏情矫用,则枉直必过。
故葛屦履霜,敝由崇俭。
楚楚衣服,戒在穷赊。
疏禁厚下,以尾大陵弱。
敛威峻罚,以苛薄分崩。
斯《曹》、《魏》之刺,所以明乎国风。
周、秦末轨,所以彰于微灭。
故用舍之端,兴败资焉。
是以繁简唯时,宽猛相济。
刑书镌鼎,事有可详。
三章在令,取贵能约。
太叔致猛政之褒,国子流遗爱之涕,宣孟改冬日之和,平阳循画一之法。
斯实弛张之弘致,可以征其统乎。
数子之言当世失得皆究矣,然多谬通方之训,好申一隅之说。
贵清静者,以席上为腐议。
束名实者,以柱下为诞辞。
或推前王之风,可行于当年。
有引救敝之规,宜流于长世。
稽之笃论,将为敝矣。
如以舟无推陆之分,瑟非常调之音,不限局以疑远,不拘玄以防素,则化枢各管其极,理略可得而言与。
赞曰“管视好偏,群言难一。
救朴虽文,矫迟必疾。
举端自理,滞隅则失。
详观时蠹,成昭政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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