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帝于乾隆十六年、二十二年、二十七年、三十年、四十五年、四十九年六次巡幸江南,每次一般都要到江宁(南京)、苏州、杭州、扬州,后四次还要到浙江的海宁。
六下江南所经之地和所做之事,虽然不尽相同,但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蠲赋恩赏,巡视河工,观民察吏,加恩缙绅,培植士类,阅兵祭陵。
乾隆帝在六下江南期间,多次下谕,蠲免江、浙、皖上千万两银子。第一次南巡时,谕免乾隆元年至十三年江苏积欠赋银228万两、安徽积欠30万余两,及浙江本年应征银30万两。二次南巡,谕免江、浙、皖三省二十一年以前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20余万两。三次南巡,谕免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三省积欠钱粮,又免浙江漕银等项27万余两。四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钱粮143万余两及浙江13万余两。五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三十九年至四十四年欠银130余万两。六次南巡,谕免江苏、安徽欠银130余万两。总计六次南巡免银在1000万两以上。
以皇祖之心为心的乾隆帝,也像其祖父那样,极其重视河工海防,把它视为六巡江南的一个主要任务。江苏、安徽、浙江经常发生水灾,乾隆七年,黄河、淮河同时涨水,江苏、安徽的海州、徐州等府50余州县"水灾甚重 ",灾民多达700~800万人。在乾隆写的御制《乾隆南巡图》中的《北京前门万寿重宁寺碑记》和《南巡记》里,他着重讲到,"南巡之事,莫大于河工","六巡江浙,计民生之最要,莫如河工海防","临幸江浙,原因厪念河工海塘,亲临阅视"。这些话并非空谈,而是乾隆倾尽全力大兴河工的历史实际的真实概括。河工兴修规模之大,投入财力物力人力之巨,兴修时间之长,乾隆可以称之为古今惟一的帝王。以经费而言,每年河工固定的"岁修费",多达 380余万两,约占每年朝廷"岁出"额数1/10强。临时兴修的大工程,又动辄用银几百万两,像蔺阳青龙岗之工,"费帑至二千余万"。
在乾隆四十九年的御制《南巡记》里,他对几十年大兴河工的情形作了总结,主要是四大工程。第一项大工程是定清口水志,加固高堰大堤,基本上保护了淮安、扬州、泰州、盐城、通州等富庶地区免受水淹。第二项大工程是陶庄引河工程,在陶庄开挖一条引河,宽80~90余丈,长1000余丈,深一丈余,以防止黄河河水倒灌清口。引河开成以后,解决了"倒灌之患"。第三项大工程是在浙江老盐仓一带修建鱼鳞石塘,历时三年,花银数百万两,修建好鱼鳞石塘4100余丈。第四项大工程是将原有范公塘一带的土塘,添筑石塘,修了三年多。这对保护沿海百姓生命财产安全,起了重大作用。五六十年以后,陈文述对比当年海塘利民和现在海塘失修灾害加剧时,写下有感而作的《议修海塘》诗说:
叹息鱼鳞起石塘,当年纯庙此巡方。
翠华亲莅纾长策,玉简明禋赐御香。
列郡田庐资保障,万家衣食赖农桑。
如何六十年来事,容得三吴骇浪狂。
另外,《南巡记》里还提到将高家堰的三堡、六堡等原来用砖砌的堤一律改为石堤,徐州城外添筑石堤直至山脚。仅据《清高宗实录》的记载,六巡期间,乾隆对黄河、淮河的河工及浙江、江苏的海塘,下达了数以百计的上谕,指示治理,动用了几千万两帑银,完成了多项工程,对减少洪灾、保护百姓田园庐舍和生命安全,起了不能抹煞的重大作用。
《乾隆南巡图》中的观戏场景
南巡期间,乾隆对礼遇致仕大臣和"培养士类"做了大量工作。他重新起用或擢用办事实心颇有政绩的大臣,像原任大学士的陈世倌、史贻直和大学士管江南河道总督的高斌,都是当时的能臣,仅因小过或一时不顺上意,而被降被革被致仕,使其才干无所施展,于国于己皆有损害,现在借南巡之机,乾隆谕命他们三位都官复原职。原礼部侍郎沈德潜乃江南文坛泰斗、大诗人,原刑部尚书钱陈群诗书皆优,二人皆为乾隆帝所赏识器重,在江南甚至在全国文人士子中影响很大,可以说是德高望重。乾隆南巡时,对二人十分优遇,既赐沈德潜御诗,又为沈主持的紫阳书院题额"白鹿遗规",并亲写长诗相赐,还加沈德潜礼部尚书衔,给俸,谕令钱陈群依其原官刑部尚书给俸。这在缙绅中当然会产生良好影响。(腾讯读书《乾隆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