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火朝天的治太工程现场(资料图)
1991年江淮大水后,国务院召开第一次治淮治太工作会议,决定进一步治理太湖,全面实施《太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方案》确定的太浦河、望虞河、杭嘉湖南排、环湖大堤等十一项骨干工程建设。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太湖流域已初步形成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排杭州湾和充分利用太湖调蓄,“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防洪和水资源调控工程体系框架。太浦河工程是治太一期骨干工程中直接为解决太湖洪水东出黄浦江的一项重要工程,也是太湖流域“引江济太”等水资源调度向流域下游地区输水的重要骨干河道。
太浦河工程自建设运用以来,在抗御1995、1996、1998年三次常遇洪水及1999年流域特大洪水中,在抵御2003、2004年流域严重旱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9年太湖流域发生超标准洪水,通过太浦河工程共排泄太湖流域洪涝水28.73亿立方米,发挥了显著的减灾效益,有效地减轻了洪涝灾害。2002年以来,太湖流域实施了“引江济太”,结合雨洪资源利用,通过太浦河工程向下游和黄浦江增加供水,至2005年底,累计增加供水56亿立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受水区的水质和水环境。
今日太浦河畔——汾湖穿堤太浦河工程
工程验收
2006年4月4日,水利部会同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在苏州主持召开了太浦河工程竣工验收会议。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江苏省黄莉新副省长、水利部刘宁总工程师、浙江省人民政府俞仲达副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政府洪浩副秘书长,水利部建管司孙继昌司长、水利部太湖局叶建春局长,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水利部太湖局,苏、浙、沪两省一市水利(水务)厅(局)和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设计、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成立太浦河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胡四一副部长任主任委员。验收委员会查勘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建设录像,听取了太湖局代表参建各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太浦河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经认真讨论认为,太浦河工程已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标准和规模全部建成,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程、规范,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运行以来,显著地发挥了工程的综合效益,并在“引江济太”运用中,为改善流域下游地区水质、水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江苏段、浙江段、上海段太浦河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的意见;并通过了《太浦河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